还涉嫌放任另一名初中生作出极端选择

检方对一名20多岁男子求处实刑,他被控与在网络社区“抑郁症画廊”中结识的初中生发生性关系,并放任另一名十多岁女初中生作出极端选择。


11日,在仁川地方法院富川支院刑事1部(审判长:Kim Jeonga)审理的结案公判中,检方以与未成年人发生视同强奸性行为、帮助自杀等罪名起诉的A某(27岁)为对象,求处有期徒刑6年。


A某在因性侵嫌疑受审期间,又因涉嫌帮助自杀被再次起诉。鉴于此,合议庭将两起案件并案审理。


抑郁症论坛

抑郁症论坛

View original image

A某被指控于今年6月20日至21日,在富川市的汽车旅馆、漫画咖啡厅等处与初中生B某(14岁)发生了2次性关系。另外,经查明,他明知B某是不满16周岁的初中生,仍与其发生性关系。


根据刑法规定,无论对方是否同意,只要与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即构成可处罚行为。


调查还显示,A某将与B某发生性关系的经历写成文字,在网络社区发布了9次,并持续向B某发送引发性羞耻感的手机短信。


与此同时,A某还被控帮助另一名通过抑郁症画廊结识的十多岁女学生C某作出极端选择(涉嫌帮助自杀等)。C某当时在首尔江南区驿三洞一栋大楼内进行直播时选择极端方式结束生命。


该事件成为聚焦抑郁症画廊相关诸多争议的契机,之后首尔警察厅成立特别工作组,着手调查与抑郁症画廊有关的性剥削嫌疑等问题。


另一方面,A某在被拘捕起诉后,于看守所服刑期间殴打同监在押人员,被查出违反纪律。



※ 如有难以启齿的抑郁情绪等烦恼,或身边家人、熟人正经历类似困难,可拨打自杀预防热线☎1577-0199、希望热线☎129、生命热线☎1588-9191、青少年热线☎1388等,24小时均可获得专业人员咨询。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