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于12日发布第三轮经济刑罚规定完善方案

在政府推进放宽被认为过于严厉的经济刑事规制之际,公平交易委员会决定废除一项可对在调查过程中不予配合的企业进行刑事处罚的规制。公平交易委员会判断,即便不动用刑事处罚,也可以通过对企业征收履行强制金等方式,充分促使其配合调查。


公平交易委员会将废除“未提交资料即追究刑事责任”规定 View original image

据公平交易委员会11日消息,政府已着手推进《独占规制及公平交易相关法律》(公平交易法)的修订工作。核心内容是:在调查过程中,即使企业不就经营状况进行报告,或不提交相关资料等,也将其排除在刑事处罚对象之外。现行公平交易法规定,对不响应资料提交要求等的企业,公平交易委员会可以向检察机关提起控告。公平交易委员会已将包括上述内容在内、删除和放宽被认为对企业过于苛刻的条款的公平交易法修正案提交国会审议。


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对于不配合提交调查资料的企业,仅通过征收履行强制金,也可以促使其配合调查。一名公平交易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称:“(在调查过程中)对不提交资料的企业,赋予履行强制金,比刑罚更为有效”,并解释说:“如果不遵守资料提交命令,每天都要缴纳相当于当日销售额0.3%的金额作为履行强制金。”该负责人补充道:“实际上,因为不提交资料而受到刑事处罚的案例并不存在。”


公平交易委员会将废除“未提交资料即追究刑事责任”规定 View original image

企划财政部、法制处等相关部门自去年起通过经济刑罚规章改善工作组,推进对抑制民间经营活动的经济刑罚条款的整改工作。去年8月,政府在17部法律中首次筛选出32项需要改善的经济刑罚条款;今年3月又在51部法律中第二次筛选出108项需改善的刑罚条款。一名政府相关人士表示:“为避免因过度刑罚给企业带来过重负担,政府一直在推进删除并非绝对必要的刑罚条款,并将其转为行政制裁等措施的工作。”政府将综合上述内容,于12日发布经济刑罚规章第三次改善课题。



不过,被排除在刑事处罚对象之外的资料未提交情形,仅限于公平交易委员会的调查过程,因此,为指定大型企业集团而要求提交的资料若未提交,仍有可能被刑事控告。比如,为大型企业集团指定所必需的部分关联公司相关资料若被总裁等人遗漏不报,仍可能成为公平交易委员会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的对象。公平交易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为企业集团指定而提出的资料提交要求若未履行的公平交易法条款将原封不动保留,因此仍然可以提起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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