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对个人投资用国债的遗憾
非普通民众而是高净值人群的产品
需以产业资本引导投资的政策
去年9月,关于自明年上半年起发行仅供个人认购的国债的《国债法施行令》修正案在国务会议上获得通过。企划财政部表示,此举的主要目的在于实现国债需求多元化,并支持个人形成稳定的长期资产。该国债分为10年期和20年期两种,每人每年最低可投资10万韩元,最高可投资1亿韩元。对投资者而言,一个利好在于:为引导扩大投资,将适用分离课税特别规定,并给予加算利率等优惠。由于是通过在金融公司开设专用账户的方式进行认购投资,媒体也以此为由,认为这一举措改善了普通人难以投资国债的现实,几乎一边倒地给出正面评价。
然而,只要稍微深入审视一下这一国债的内容,就会让人不禁疑惑。该产品在市场上无法进行买卖,资金有需要时只能中途解约,以我们的一般见识来看,与其说是债券,不如说更接近10年或20年期的定期存款,或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平时即便在国债利率水平明显低于其他产品的情况下,各类机构仍大量持有国债,其最大目的在于安全性以及市场上的流动性。一旦紧急需要资金,或在投资运用中为了实现收益,必须要能随时卖出才行。然而,这种国债产品却没有这样的流动性,只能像存款或保险一样通过中途解约来支取。
按常识判断,国债的利率水平低于任何其他利率型产品。在这种情况下,又缺乏流动性的产品,很难认为会取得巨大成功。只是如果企划财政部给予过度的激励,这一产品的销售量可能会大幅增加,而这种情况反而会成为更大的问题。因为在尚未察觉之时,这一产品潜藏着两大经深思熟虑后不得不忧虑的副作用。
第一,个人投资用国债并非面向用零散资金投资的普通民众,而应视为为规避金融所得综合课税的高净值资产阶层设计的产品。为每年获得数千万韩元以上金融所得的资产家提供激励,只会加重政府的财政负担。在个人综合资产管理账户(ISA)等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他产品中存在的高净值资产家加入限制规定,在这一产品中却看不到。认购金额上限也非常高,以四口之家为例,5年内最多可投资20亿韩元(14%分离课税额度为每人2亿韩元)。
第二,这一产品并未引导资产家的巨额资金投向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帮助的领域,而是鼓励他们将资金单纯以安全方式“存放”起来。国债的买方主体并不缺少,除了资产家之外还有大量其他需求。为了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发展,政府政策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富裕阶层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前提下,将资金投资于股票和风险投资金融等产业资本领域。况且我国本就存在根深蒂固的“房地产一边倒文化”,资金难以流向产业资本的问题十分严重,而个人投资用国债只会让这一问题愈演愈烈。
即便是现在,也应将这一产品从“向富人倾斜”的工具,修改为有利于普通民众财产形成的产品。不如在个人综合资产管理账户或风险投资基金等能使资金流向相对风险较高的产业资本的产品上,取消对富人的加入限制,并积极给予税收优惠。可以肯定的是,通过这种经济效果,大韩民国的国债市场将更加稳固。能让资金顺畅流向资本的国家,才是真正的资本主义国家。
Seo Joonsik 崇实大学经济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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