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起,在申报全租和月租合同时,还需一并填写促成该交易的公认中介师的姓名、事务所地址、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这是政府在全租诈骗事件之后为强化公认中介师责任而采取的措施。


首尔松坡区一家房地产中介事务所张贴着房价行情表。 图片由记者 Kang Jinhyeong 提供

首尔松坡区一家房地产中介事务所张贴着房价行情表。 图片由记者 Kang Jinhyeong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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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业界3日消息,国土交通部计划从明年起在住房租赁合同申报书中,新增填写除房东、房客之外的开业公认中介师个人信息的栏目。


这是地方自治团体为防止全租诈骗调查、侦查延误而提出的要求,政府正为此推进修改《房地产交易申报法实施规则》的程序。需申报的信息包括不动产所在地及名称、登记编号、电话号码、代表人姓名以及所属公认中介师。


全租诈骗受害者若要依据特别法获得支援,需向管辖的市、道申请认定受害,地方自治团体须在30日内将基础调查结果报送国土交通部。在此基础上,全租诈骗受害支援委员会将决定是否属于受害者。



政府以明年1月1日实施为目标,推进引入新的住房租赁合同申报书。修订后的《房地产交易申报法实施规则》实施后,将适用于此后新签或续签、变更、解除的租赁合同。若公认中介师申报虚假信息,可能被处以100万韩元的罚款。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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