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濒危国家重点保护种“喇叭螺”被查
非法持有最高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不超过3000万韩元
“政府公布对策后未开展宣传和劝导活动”

据悉,被列为濒危物种的喇叭螺在郁陵岛多家生鱼片店被非法作为食用用途销售。有舆论指出,当局有必要采取更为积极的海洋濒危物种保护措施。


据国会环境劳动委员会所属正义党议员 Lee Eunju 17日透露,在庆北郁陵岛的鱿鱼生鱼片一条街,环境部指定的濒危野生生物一级、同时被海洋水产部指定为海洋保护生物的国家保护种喇叭螺,竟然被堂而皇之地销售。


在郁陵岛生鱼片一条街出售的一级濒危物种号角螺。图片由守护国立公园市民会提供

在郁陵岛生鱼片一条街出售的一级濒危物种号角螺。图片由守护国立公园市民会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Lee议员接到市民举报后,于本月2日与“守护国立公园市民会”活动人士一同前往现场确认,结果在3家生鱼片店发现了喇叭螺。有居民证言称,大部分餐馆一直以“解放螺”之名对外销售或储存喇叭螺。


喇叭螺是国内体型最大的螺类生物,被称为“海中害虫”——海星的几乎唯一天敌,而海星会破坏海洋生态系统。储存喇叭螺将会受到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等严厉处罚;若将其杀死,则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等更重刑罚。


郁陵岛出现的这一流通行为,在上月25日文化广播公司(MBC)综艺节目《我独自生活》预告片中出现喇叭螺画面后,引发争议。当时画面中捕捉到出演者用手拿起水族箱中展出的喇叭螺,但目前在官网公开的预告片中,该画面已被删除。


出现在《我独自生活》预告片中的海螺。 [图片来源=MBC 电视画面截图 提供]

出现在《我独自生活》预告片中的海螺。 [图片来源=MBC 电视画面截图 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环境部和海洋水产部曾于去年7月,在包括巨文岛在内的南海岸部分地区发现喇叭螺流通案例后,为防止在捕捞食用螺类过程中混捕并流通喇叭螺,发布了加强居民宣传和现场劝导的联合保护对策。


然而,Lee Eunju议员办公室在核查环境部提交的资料后发现,去年政府发布联合保护对策后,仅在部分地区开展了宣传活动。两部门在对策发布后,并未采取全国实态调查等后续措施。


负责管辖郁陵岛的大邱地方环境厅在一年多时间里也未开展任何宣传和劝导活动,直到有关于喇叭螺非法销售的投诉在“国民信访”系统上被提出后,才于本月13日首次前往现场开展调查。



Lee议员指出:“每次一出问题,政府就大张旗鼓地宣传好像要解决问题,但转身之后就不了了之”,“既然称为政府联合对策,却连濒危物种在何处、以何种方式被非法流通和销售的全面调查都不做,这说得过去吗”。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