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堂站事件一年” 反跟踪犯罪对策仍然薄弱…修正法案被搁置在国会
新堂站案件已过1年
“仁川跟踪杀人”等事件仍在发生
法律对跟踪行为认定范围保守
量刑标准偏轻 多为缓刑
自去年9月14日发生因跟踪而杀害女性站务员的“新堂站事件”以来,已过去1年,但近期在仁川又发生遭跟踪的女性被杀害等案件,严重跟踪犯罪仍接连不断。
本月8日,“仁川跟踪杀人事件”遇害者遗属在网络社区发布题为“饱受跟踪折磨后,我妹妹死了”的帖子,并公开了受害者李恩总的实名和照片。帖子内容称,李恩总一直佩戴警方发放的防跟踪智能手表,但在接到警方“如果与加害者的活动路线不再重合,就请归还智能手表”的要求后,将手表交回,不到四天便被跟踪她的男性杀害。警方则辩解称并未提出归还智能手表的要求。
有意见指出,此类案件频发,是因为有关惩治跟踪犯罪和支援受害者的制度依然不完善。
据警察厅统计,今年1至7月,根据《关于惩治跟踪犯罪等的法律》(跟踪惩治法)执行的紧急应急措施有2254件,申请暂时措施有5557件。按这一趋势推算,到今年年底,紧急应急措施执行总数将超过去年的3403件,暂时措施申请总数也将超过去年的7441件。紧急应急措施由警方执行,包括禁止在100米以内接近、禁止通过手机等进行通讯等;暂时措施则由法院决定执行,包括书面警告、佩戴位置追踪装置、在1个月以内收押于拘留所等。
在新堂站事件中,跟踪犯罪惩治制度的不足受到批评后,修订后的跟踪惩治法于7月11日开始施行。修法删除了“非告诉乃论罪”条款,并将利用信息通信网络散布对方信息,或通过信息通信网络、电话使文字、言语、符号、音响、图画、影像、画面等呈现在对方面前的行为,新增为跟踪类型。对于此前不履行紧急应急措施仅处以不超过1000万韩元罚款的制裁,也强化为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过1000万韩元罚金。支援跟踪受害者的《关于防止跟踪及保护受害者等的法律》(跟踪防止法)也于今年1月新设并施行,其核心内容是为因跟踪犯罪受到伤害的受害者及其家属等提供保护服务。
然而,仍有舆论指出对犯罪者的处罚过轻。韩国女性政策研究院和量刑研究会对今年1至5月一审、二审宣判的385件单一违反跟踪惩治法犯罪案件进行分析后发现,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案件最多,为126件(32.7%)。其后依次为罚金刑106件、实刑21件、罚金刑缓期执行6件等。在此前的修法过程中,跟踪处罚标准并未作出修改。根据跟踪惩治法,实施跟踪犯罪者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过3000万韩元罚金,如不履行暂时措施并接近受害者,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过2000万韩元罚金。但若刑期在3年以下,若存在酌情从轻情节,法院即可宣告缓刑。专家指出,正是由于这一规定,才会出现大量对跟踪犯罪判处缓刑的情况。
今年6月,仁川地方法院对一名因伤害、侵入住宅、违反跟踪惩治法等罪名被起诉的27岁男子,判处1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B某今年1月曾8次给同居前恋人打电话,并前往其工作单位附近等方式实施跟踪。即便因此已被处以禁止接近措施,他仍向受害者发送了5400余条短信,并前往受害者与家人同住的住处,敲打玄关门并辱骂。法庭却以“考虑到其承认自身行为等因素”为由,作出了上述量刑说明。国会立法调查处调查官 Heo Minsook 表示:“缓刑无异于为跟踪加害者立即实施报复提供了环境。”
也有批评认为,跟踪适用范围过于狭窄。例如,现行法律甚至无法制止跟踪加害者持续向受害者寄送邮件或包裹的行为;即使对受害者的宠物实施威胁,也难以被认定为跟踪。The Lighthouse律师事务所律师 Seo Hyejin 称:“现行法律仅将特定行为规定为跟踪,现实中已无法追上利用信息通信新技术不断出现的新型跟踪犯罪。”
目前,相关法律修正案虽已在国会提出多项,但全部处于搁置状态。共同民主党议员 Yoo Jungju 和国民力量党议员 Choi Younghee 今年4月提出了修订跟踪惩治法的法案,拟在采取紧急应急措施和暂时措施时,禁止通过邮寄方式接近受害者。国民力量党议员 Noh Yongho 则作为提案代表,提出将暂时措施和紧急应急措施中对加害人与受害者的分离距离,从现行的100米扩大至300米。但这些法案目前均被搁置在法制司法委员会。Anpak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 Park Mingyu 表示:“在现行实体法中,跟踪这一概念本身仍被规定得过于抽象和不明确,应当通过施行细则或施行令等下位法令,对各类跟踪犯罪类型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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