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督院今年1月设立主要投资者受害资产管理公司检查TF
“经追加核实后将积极推进纠纷调解”
金融监督院24日表示,对Lime资产运用、Optimus资产运用、Discovery资产运用等机构追加检查的结果显示,发现了新的违规嫌疑,并已通报给侦查机关。
根据金融监督院发布的《主要投资者受害资产管理公司检查工作组(TF)检查结果》,截至目前掌握的主要嫌疑内容包括:Lime资产运用存在利用基金“拆东墙补西墙”、5家被投企业涉嫌挪用资金等;Optimus资产运用存在与投资相关的金品收受、挪用基金资金、共谋不正当交易等;Discovery资产运用则被查出利用基金“拆东墙补西墙”、利用职务信息、挪用基金资金等问题。
具体来看,Lime资产运用为特定基金受益人实施了基金“拆东墙补西墙”操作。在2019年8月至9月、即大规模宣布暂停赎回前夕,4只Lime基金出现投资资产不良、流动性不足等情况后,Lime动用其他基金资金125亿韩元及资产管理公司自有资金4.5亿韩元,对部分投资者实施了具有特惠性质的赎回。
还暴露出在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CB)、附认股权公司债券(BW)、私募债券等的5家公司中,约2000亿韩元被挪用的嫌疑。2018年12月,Lime基金向未上市的A公司发行的私募债券投资了300亿韩元。金融监督院发现,在此过程中,A公司会长等人以高管借款名义提取相关资金后,将其中276亿韩元用于收购位于菲律宾的度假村等,共计涉嫌挪用299亿韩元。
另外,2018年1月曾向价值约70亿韩元的B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B公司代表理事等人将包括该投资款在内的隶属公司资金400亿韩元中的50.6亿韩元汇入其个人账户。Lime还投资了另一家上市公司C公司发行的面值约400亿韩元的附认股权公司债券,该上市公司代表理事等人被发现与其他企业高管共谋,将出售子公司股权所得等180亿韩元挪用。
2018年,Lime与上市公司D公司共同推进柬埔寨开发项目,D公司代表理事却以虚假名义将公司资金1000万美元(约134亿韩元)汇至一家位于香港的公司。同年12月,又以对子公司的虚假借款名义,擅自提取并使用40亿韩元。金融监督院还确认,Lime基金与D公司共同投资的、被称为柬埔寨度假村的投资金额约1亿美元(约1339亿韩元),也被D公司董事转至设在避税天堂的法人等处而遭挪用。
对Lime基金在2021年2月取得可转换赎回优先股的E公司而言,其重整管理人从去年5月至9月,在出售库存资产时通过编造虚假的买卖合同,将实际出售价款与合同价款之间的差额共计90.4亿韩元汇入自己公司。
在检查过程中,金融监督院发现了Lime基金投资标的所持有的、面向第三方的贷款191亿韩元。对此,金融监督院已采取措施,使过渡资产管理公司能够通过债权人代位权向第三方要求偿还债务。
与Optimus资产运用相关的,与投资有关的金品收受嫌疑也被查出。某公共机构基金运用本部长在2017年6月至2018年3月期间,将占全部基金约37%的共计1060亿韩元投资于Optimus基金。在此过程中,该基金运用本部长从Optimus资产运用部门代表处收受了1000万韩元,并让自己的子女从由该部门代表担任会长的企业领取工资等,收受了金品。
除此之外,负责管理投资于Optimus基金资金的特殊目的公司(SPC)的代表理事擅自提取基金资金15亿韩元,其中12亿韩元汇入某特定律师事务所代表律师的账户等,用于个人目的。前任高管明知以欺骗投资者方式募集基金资金的事实,却仍指示将资金投资于未上市公司私募债券,而非投资提案书中记载的应收账款收购。在此过程中还收受1亿韩元,被查出共谋参与不正当交易。
另一名Optimus高管则在通过房地产开发实施公司推进首都圈物流园区建设项目时,为了尽快取得所需的各项许可,被怀疑代垫了取得该实施公司50%股权所需的43.3亿韩元资金。
金融监督院还进一步查明,缺乏真实基础的基金资金实际上通过特定SPC投资到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由此,目前通过SPC所持有的评估金额约27.1亿韩元的相关收益权,已经具备推进回收投资资金的条件。
在Discovery资产运用方面,被查出存在以关联交易方式进行的基金“拆东墙补西墙”。Discovery资产运用将基金资金投资于海外SPC,由其购买美国贷款债权等方式进行运作。但在2019年2月,由于海外SPC资金不足,3只到期基金难以偿还本金,另一家海外SPC通过承接资金出现问题的SPC所持有的后顺位债券的方式予以支援。结果偿还了约272亿韩元的3只基金,但承接后顺位债券的SPC未能收回本息,并被查明曾利用虚假记载投资标的的投资提案书。
Discovery负责房地产贷款基金运作的4名职员,利用与许可事项等相关的职务未公开信息,以本人或第三人名义取得相关实施公司的股权,并通过分红收益及股权转让差价获得约4600万韩元的私人利益。Discovery向该实施公司发放了共计109亿韩元的房地产基金贷款,随后对估算为5.7亿韩元的部分约定利息予以减免或延长支付期限。
此外,海外SPC管理人利用其管理的资金,收购了美国某资产管理公司基金所持有的不良资产,并截留了相当于6亿韩元的对价。他以面值5500万美元(约734亿韩元)收购不良资产,随后又擅自将约8亿韩元提取并转至自己公司等处予以挪用。
Discovery基金在2017年至2019年4月期间,通过企业银行、韩亚银行等市中银行及证券公司销售,但由于资产管理公司存在不当销售和不良运作等问题,导致赎回被中止,给个人与法人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
金融监督院表示,对于违反《资本市场法》的事项,将迅速完成制裁程序,并与侦查机关协作,予以严正应对。同时,还将分析从美国等海外监管当局获取的资料,如发现追加嫌疑,将采取通报侦查机关等措施。
此前,自2020年6月起,金融监督院通过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针对大规模私募基金赎回延期受害者开展纠纷调解。由此,对3只基金投资者以“因错误而订立的合同撤销”方式进行了调解,对其他基金投资者则根据销售金融机构不当销售程度等因素,决定按损失金额40%至80%的比例进行“损害赔偿”。从今年1月起,金融监督院设立了主要投资者受害资产管理公司检查工作组,对Lime资产运用、Optimus资产运用、Discovery资产运用开展追加检查。
通过追加检查确认了影响纠纷调解的资产管理公司违法行为等新的事实关系后,金融监督院认为有必要对相关基金实施纠纷调解。对于因资金短缺问题而出现危机的Discovery之SPC投资基金,如果在购买不良资产并进行“拆东墙补西墙”的情况下,投资者在被告知可以正常赎回的说明下进行投资,那么资产管理公司或销售机构的责任可能会加重。另外,Discovery SPC为承接后顺位债券而设立的新基金,如为给其他基金“拆东墙补西墙”而利用虚假记载的投资提案书募集基金资金,而销售机构又使用同一提案书进行销售,则可能构成不当销售等问题。
金融监督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对企业银行等销售金融机构进行检查、对投诉人基金认购当时情况进行具体事实关系调查等进一步核实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纠纷调解,并强调,今后也将为私募基金投资者受害救济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付出更大努力。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