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原告方主张事由不合法”
釜山地区环境市民团体针对日本东京电力公司提起的,要求禁止将福岛核污染放射性污水排放入海的诉讼被驳回不予受理。
此前在2021年4月,釜山地区环境团体的16名成员曾以东京电力公司为对象提起诉讼,要求禁止其将核电站污染水排海。
釜山地方法院民事第6部(审判长法官 Nam Jaehyun)于17日的该案宣判期日上,驳回了原告方的全部请求。
合议庭解释称,“由于该请求系基于不能成为法院审判规范的条约,因此不存在提起诉讼的利益,被判断为不适法。”
合议庭表示,“从法律规定以及最高法院判例的解释态度等方面综合来看,本院难以认定依据《民法》第217条享有国际民事管辖权。”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