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申报期运行至9月30日
10月起将在公共场所等地集中取缔

韩国农林畜产食品部6日表示,为了激活宠物犬登记并更新登记信息,将从下个月起至30日为止,实施“宠物犬登记自愿申报期”。


即使尚未为负有登记义务的宠物犬办理登记,只要在自愿申报期内申报,就不会被处以罚款。自愿申报期结束后,各地方自治团体将于10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执法检查。


必须登记的对象为:出于陪伴目的饲养、且年龄在2个月以上的犬只,或在住宅及准住宅内饲养的犬只。如违反动物登记义务,最高可处以不超过100万韩元的罚款;如违反变更申报义务,最高可处以不超过50万韩元的罚款。


宠物犬登记可通过前往被指定为登记代办机构的附近动物医院、动物保护中心、动物销售场所等途径办理。为进行所有人确认和信息录入,需准备身份证件。



登记之后,如所有人或宠物犬信息发生变更,例如所有人地址、电话号码变更,或宠物犬走失、死亡等情况,也必须进行变更申报。变更申报可通过“国家动物保护信息系统”和“政府24”等平台在线办理。

“宠物犬登记是必需的”……未登记将被处以不超过100万韩元罚款 View original 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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