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税制改革]推动区域均衡发展…以税收优惠支持机遇发展特区
在机遇发展特区迁入、运营和投资的企业可享税收优惠
为推动地区均衡发展,将进一步强化税收优惠。政府将为向地方迁移的企业提供激励,制定面向“机遇发展特区”的税收优惠措施,并延长地区特区税额减免的适用期限。
根据27日政府发布的《税法修正案》,政府将在《限制税收特例法》中新设关于机遇发展特区的税收支持方案。首先,为减轻入驻机遇发展特区企业的税负,将给予迁入企业课税特例,预计将通过减免不动产取得税、转让所得税等方式落实。
对于在特区内运营营业场所的企业,将实施所得税或法人税减免,以支持其在特区内的经营活动。为促进民间资本流入特区,将对为此设立的机遇发展特区基金的利息及股息所得提供税收支持。机遇发展特区基金是指须将基金资产的一定比例以上投资于特区入驻企业、基础设施等的基金。但具体支持方案将另行公布。
地区特区税额减免的适用期限也将延长2年。目前在研究开发特区、高端医疗复合园区等地区特区内新创立的企业,可享受所得税、法人税等减免,政府计划将这一期限延长至2025年末。
为应对农村和渔村地区的消亡危机,政府决定将农村渔村特别税的有效期延长10年。农村渔村特别税属于只能用于提升农村和渔村竞争力这一特定目的的税收。政府为扩充农业和渔业竞争力强化项目所需财源,决定将该特别税的有效期延长至203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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