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与夸大广告也有36起
韩国消费者院26日表示,与食品药品安全处(食药处)联合检测国内生产的大麻籽油(hemp seed oil)产品时,发现有产品检出超过标准值的大麻成分,已采取停止销售措施。
据消费者院介绍,近期对国内销售的20种大麻籽油产品的大麻成分含量进行调查结果显示,由株式会社88综合食品生产的“安东大麻籽油”(250毫升,生产日期为2023年5月23日)中检出四氢大麻酚(THC,Tetrahydrocannabinol)含量为25.4毫克/公斤,食药处已责令停止销售。THC是引发幻觉症状的大麻主要成分,其含量允许标准为10毫克/公斤。
大麻籽油是从大麻种子(籽粒)中提取的植物性油脂食品,常用于鱼类料理等。但如果外壳未完全去除,在压榨过程中可能会含有THC等微量大麻成分,因此通过设定含量标准进行严格管理。
消费者院同时对国内70家流通、销售大麻籽油的在线网站进行检查,查获36件虚假、夸大广告。按内容分类,在36件中,以改善血液循环、增强免疫力等为卖点、容易让消费者误认为是保健功能食品的广告有17件,强调具有预防和治疗疾病效果的广告有10件,使用“超级食物”等缺乏客观依据用语的欺骗性广告有9件。
消费者院提醒称:“请注意不要将大麻籽油误认为保健功能食品,如因相关食品出现问题,请通过消费者危害监视系统进行举报。”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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