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杀害与遗弃将比照普通杀人罪和遗弃罪从重处罚…已在法司委通过
18日韩国国会全体会议拟提上议程
将婴儿杀害、遗弃犯罪的量刑提高到与一般杀人罪、遗弃罪同等水平的刑法修正案,已于17日在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获得通过。
法制司法委员会当天下午在国会召开全体会议,并表决通过了包含上述内容的修正案。
现行法律对杀害或遗弃婴儿的行为,比一般杀人罪从轻处罚。根据刑法,一般杀人罪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尊属杀人罪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婴儿杀人罪则被规定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一般遗弃罪和尊属遗弃罪分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罚金”、“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500万韩元以下罚金”,但婴儿遗弃罪仅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万韩元以下罚金”。
然而,婴儿杀人罪条款是以解放后治安混乱以及韩国战争前后极度贫困的状况为前提而制定的,有舆论持续指出,该条款已不符合时代变迁后的现实情况。
与此同时,有批评认为,在对尊属杀人从重处罚的同时,却对婴儿杀人从轻处罚,可能违反宪法上的平等原则,并且无端轻视婴儿的生命权。近期随着“水原冰箱婴儿尸体案”等相关犯罪接连发生,立法进程骤然加速。
为此,修正案废除了婴儿杀人罪及婴儿遗弃罪,并规定今后对婴儿杀害、遗弃行为,分别适用一般杀人罪、遗弃罪的处罚规定。
预计此次修正案将于18日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处理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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