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属国会科学技术信息广播通信委员会的无党籍议员 Park Wanju 表示,已作为代表提出包含对非法流媒体网站进行监管及追缴非法收益等处罚方案的《为根除线上非法信息及行为的特别法》、《著作权法部分修正法律案》等所谓“防止 Nunoo TV 三法”。
今年年初引发争议的 Nunoo TV 1,在运营约7个月期间,累计访问人数达到8300万人次,主要收入来源是非法广告,Park 议员推算其至少获得了333亿韩元的非法收益。此外,在线视频服务(OTT)平台和广播公司等方面主张,因著作权侵权造成的损失金额高达约4.9万亿韩元。
Nunoo TV 1 因政府施压及过高的流量费用问题,于今年4月停止服务。然而,上个月又出现了以“Nunoo TV”同名运营的非法流媒体网站,通过 Telegram 进行宣传并运营替代网站。
广播审议委员会正在对非法流媒体网站进行监测,并通过每周召开两次的通信审议小委员会实施制裁。但相关网站通过在国内设置缓存服务器等方式绕过监管,并持续更换网址(URL)运营替代站点,导致难以及时掌握,难以实施具有实效性的制裁。因著作权侵权造成的确切损失金额也难以计算。与具有类似特性的商标法、专利法不同,著作权法目前尚无关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
Park 议员作为代表提出的《为根除线上非法信息及非法行为的特别法》规定,在放送通信委员会下设立非法信息特别委员会,一旦发现疑似利用非法信息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形,即可向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部长请求中止电气通信业务的提供,并通报主管侦查机关。该法案在法律中明文规定了没收非法收益、为建立国际协作关系而作出的努力等,关于防止非法信息流通及追踪非法收益的相关事项。《著作权法部分修正法律案》的核心内容,是对以营利为目的,故意侵害著作财产权的行为,可以将赔偿金额最高确定为侵权行为所致损失金额的5倍。
Park 议员表示:“在技术层面,目前很难从源头阻止新非法流媒体网站的开设。希望通过对以著作权侵权为常态、以非法广告为主要收入来源、并规避政府监管运营的非法流媒体网站实施具有实效性的监管和严厉处罚,有助于预防相关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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