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过“在爱尔兰中间夹着荷兰的三明治(Double Irish with a Dutch Sandwich)”吗?听起来像是奇怪的菜名,其实这是用来讽刺跨国大企业避税花招的说法。这些企业在爱尔兰两地和荷兰一地设立空壳公司,利用复杂的税制进行避税,由此诞生了这个称呼。
今后此类避税行为有望减少。全球各国在时隔6年后,终于就数字税达成了总体共识。从2026年至2027年起,向跨国企业征税的方式将发生改变。世界各国是如何制定方案,切断避税链条的呢?
过去,对企业征税的方式很简单。企业在有工厂或总部的国家获得收益,就按该国法律缴税。向其他国家出口商品时缴纳关税,在当地设立营业场所开展业务时缴纳公司税即可。但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情况发生了变化。即便不在当地设立营业场所、不经过海关,也可以通过线上提供服务并获取利润。
一些企业开始恶意利用这一点。出现了将总部设在公司税率极低国家的跨国企业,可以视作一种避税天堂。这些企业在全世界赚钱,但由于按营业场所所在地征税,结果税款却流入了风马牛不相及的国家。税率低意味着企业可以大幅减轻负担。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估算,企业每年的避税金额高达2400亿美元。
问题暴露后,全球开始采取共同行动。2012年,二十国集团(G20)在峰会上启动了自主项目,开始协同应对跨国企业的避税问题。2015年,OECD制定了15项计划,提交给G20财长会议后又发布了自有报告。新冠疫情暴发后,数字企业攫取了巨额财富,相关讨论骤然加速。最终在2020年,旨在达成各国间协议的方案浮出水面。
在有销售的地方纳税,低税率征税则追加征收
数字税大体分为支柱一和支柱二两个部分。支柱(Pillar)意为“柱子”,可以理解为支撑数字税这一结构的两根大柱子。
支柱一是让全球性企业不仅在本国,而且在实际产生销售额的他国也缴税的制度。适用对象为合并营业收入在200亿欧元(约28万亿韩元)以上、营业利润率在10%以上的跨国企业。在韩国,预计三星电子和SK海力士将属于这一范围。
支柱一又分为两项内容,即“金额A(Amount A)”和“金额B(Amount B)”。金额A是允许销售发生国对跨国企业所得进行征税的原则。即使像过去那样没有常设机构,也可以征税。如果在今年年底前有至少30个国家同意,且支柱一适用企业所在国中有60%以上签署,该制度便会生效。
金额B则涉及定价方法。要征税,就必须了解这些企业投入了多少成本、以多高的价格进行定价。因此,金额B中包含了如何计算跨国企业关联交易价格的内容。预计这将有助于减少企业与各国政府之间长期频繁发生的争端。
支柱二则起到协调各国不同税率的作用。如果利息或特许权使用费等支付款项在收款国适用的税率低于9%,那么产生所得的国家(来源国)就有权追加征收税额。支柱二并非适用于所有国家,而是仅限于满足一定条件的发展中国家使用。
数字税对韩国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目前仍众说纷纭。政府方面曾预测税收将小幅增加。2021年,前经济副总理兼企划财政部部长Hong Namki曾表示:“支柱一将不可避免导致数千亿韩元的税收减少,但由于支柱二,预计会增加数千亿韩元的税收”,“政府判断,将两者合并考虑时,对税收会产生小幅正向影响”。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