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通信委员会表示,根据今年1月发布的《2023年度个人位置信息业务登记适当性审查计划》,将于8月14日至21日受理第四次个人位置信息业务登记申请。


希望申请位置信息业务登记(或合并等许可)的法人,可通过电子民愿中心提出申请,申请后经修改、补充的最终审查资料,应以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至广播通信委员会互联网用户政策科。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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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通信委员会在受理登记申请后,将由外部专家组成咨询委员,根据相关法律,对财务结构健全性、与位置信息业务相关的设施规模适当性、位置信息保护相关的管理及技术措施计划的适当性等进行综合评估,评估过程中如有需要,还将听取申请登记法人的意见。


关于登记申请材料编写要领等内容的说明会,将为方便有意登记的法人参与,利用“On-nara PC”视频会议系统于本月27日在线举行。



关于位置信息业务的受让,或作为位置信息业务经营者的法人的合并、分立等许可申请,无需另行设定受理期限,可随时提交。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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