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区分宠物犬和食用犬吗”……“缺乏法律框架,只剩无意义争论反复上演”
养犬协会称“食用犬消费很自然”
动物保护团体批“只是任意标准”
煽动矛盾的模糊法案之祸
在犬只食用问题上,决定赞成与反对立场的核心争点,是人们对伴侣犬与食用犬的不同看法。反对食用的一方认为“所有的狗都是一样的”,而赞成的一方则认为“另有专门的食用犬”。
伏末这天的16日,在首尔钟路区世宗文化会馆前,大韩肉犬协会相关人士召开记者会,呼吁停止灭绝食用犬养殖场的政策。其身后,动物保护团体举行了反对将伴侣动物作为食用对象的文化节。/记者 金贤敏 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从“大韩肉犬协会”这一名称中的“肉犬”二字即可看出,该协会赞成犬只食用。大韩肉犬协会生存权斗争委员长 Joo Youngbong 在10日接受《亚洲经济》电话采访时表示:“狗最初并不是作为伴侣动物饲养,而是根据人的不同目的被多样化改良为军犬、缉毒犬、斗犬等”,“从一开始就以食用为目的饲养的食用犬,与人们消费猪肉和鸡肉并无不同,是一种自然现象”。
根据大韩肉犬协会自行调查结果,以2019年为基准,全国农户出栏的狗肉数量每年约达7吨。这一数量继猪肉、鸡肉、牛肉和鸭肉之后,位列第五。不过,大韩肉犬协会方面也接受这样一种观点,即犬只食用产业正逐步走向终结,只是认为没有必要通过强制手段来加速其终结。Joo 委员长称:“即便不通过法律等手段强行禁止,已走下坡路的犬只食用产业在几年之后也会自然消失。”
相反,动物保护团体则主张:“没有任何生物学依据可以将伴侣犬与食用犬区分开来,对食用犬的界定只是支持狗肉消费一方的主观标准。”动物权行动组织“CARA”政策室长 Kim Hyunji 表示:“大韩肉犬协会方面声称只屠宰食用犬,这与事实不符”,“现实情况是,许多在街头流浪、失去主人的伴侣犬被拉到狗场。”Kim 室长补充说:“在狗场被屠宰的绝大多数犬种是珍岛犬等韩国本土犬种,而且海外各国的国犬被屠宰的情况也比比皆是,这一事实印证了上述说法。”
动物保护团体借此机会正式要求彻底终止食用犬只。照片为去年2月,在首尔市政府前,韩国动物保护联合等市民团体相关人士就“关于营造禁止食用犬只文化的条例案”表示欢迎,并敦促取缔和禁止非法犬只屠宰与犬肉汤的记者会现场。 강진형 记者aymsdream@ 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不严密的法律体系也是激化犬只食用赞成与反对两方对立的因素之一。现行《畜牧法》将狗归类为家畜,允许在农场为食用目的进行饲养。但《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却不承认狗是家畜,因此对屠宰和流通没有任何标准。这也就成为那些在不卫生环境中饲养、屠宰并流通食用犬的农场或养殖场存在的背景。
法律的模糊性并不止于此。根据《食品卫生法》,狗并非食品原料,因此禁止对其进行加工和烹调。即便如此,法律中仍没有“禁止食用狗肉”的条款,这就是挂着“补身汤”“四季汤”等招牌的店铺仍然堂而皇之营业的原因。根据今年2月韩国农林畜产食品部的实态调查结果,全国范围内经营狗肉的餐馆多达1666家。
首尔大学食品营养学系教授 Kwon Hoonjung 主张,应通过修改法律将狗肉纳入“合法领域”。Kwon 教授强调:“目前,即使患病或不健康的狗被屠宰并流通为狗肉,也游离在法律监管之外,消费者无从得知”,“狗肉作为自古延续下来的本国文化,理应得到承认,有必要在立法中讨论如何实现健康的狗肉消费。”
相反,韩国圣书大学社会福利学系教授 Kim Sungho 对犬只食用合法化修法持反对立场,认为这既不符合国际趋势,也不符合时代潮流。Kim 教授指出:“在全世界范围内,没有哪个国家将狗合法化用于食用”,“如果韩国在法律上打开犬只食用的大门,那么韩国将成为做出此类决定的第一个国家。”他同时表示:“从国民情感上看,人们预计会有很强的抵触情绪,因此,推动犬只食用合法化并不符合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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