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后部踏板载人行驶发生事故
法院:“危险作业方式也是损害扩大的原因”

一名在宿醉尚未完全消醒状态下驾车,追尾生活垃圾收集车辆并致使一名环境清洁工人腿部被截肢的40多岁男子,被判处实刑。


据联合新闻社9日报道,当天春川地方法院原州支院刑事2单独合议庭由法官 Park Hyeonjin 担任审判长,以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危险驾驶致伤)、违反《道路交通法》(酒后驾驶)等罪名,对被拘捕起诉的A某(43岁)判处有期徒刑2年。


A某于今年3月15日早上6时20分左右,在江原道原州市太章洞一处道路上,血液酒精浓度为0.084%的状态下驾驶小轿车行驶时,撞上了一辆正在收集并压缩废弃物的5.8吨压缩式垃圾收集车尾部。此次事故造成乘坐在收集车辆上的环境企业员工3人受伤。尤其是,为收集废弃物而站在车辆尾部踏板上的B某(34岁)直接被A某的车辆撞击,右脚被截肢,身受重伤。与B某一同站在踏板上的C某(27岁)则通过躲避车辆,避免了重伤。

春川地方法院原州支院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春川地方法院原州支院 图片由韩联社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据悉,A某过去至少有5次酒后驾驶前科。对此,合议庭在对A某判处实刑的同时,也认为受害人方面亦存在过错。


审判长 Park 部长法官指出:“被告至少有5次同类犯罪前科,此次又在宿醉状态下驾驶并酿成事故”,“其为赔偿损失所作的努力也远不足够。”他接着表示:“但也难以否认,两名受害人站在废弃物收集车辆尾部踏板上移动这一危险的作业方式,同样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损害扩大”,“综合考虑多种情节后确定了刑期”,说明了量刑理由。



另外,雇佣劳动部发布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安全作业指南》禁止作业人员乘坐在清扫车辆尾部或货箱上随车移动。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