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 Kim Seongju 提交的“强化国家责任的收养程序三法案”获国会通过
以“儿童最大利益”为先,鼓励国内收养…强化国家责任
加强国家在收养程序全流程责任的“收养程序国家责任强化三法”已于上月30日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
2日,据Kim Sungju(全州市丙选区,共同民主党)议员办公室介绍,收养程序国家责任强化三法由《国内收养特别法》(旧《收养特例法》全盘修订案)、《国际收养法》及《儿童福利法》部分修订构成。随着三法于30日通过全体会议,今后收养制度中民间的介入将被缩减,国家和地方自治团体的管理与监督责任将得到大幅强化。
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大多数国家,均以中央政府和地方自治团体为中心,建立了公立收养体系,但韩国因朝鲜战争这一特殊局势,围绕民间收养机构构建了收养体系。
尤其是国际收养因涉及手续费和捐助金往来,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背负了“最恶劣儿童输出国”的污名。即便有亲生父母,也被伪造为孤儿资料送往海外收养,或因事前家庭环境调查不到位,导致儿童在收养与解除收养之间反复被转手等问题不断暴露。
事实上,因过去收养制度的不当惯例而遭受人权侵害的当事人,已由丹麦韩人收养人团体DKRG向真相与和解为目的的过去史整理委员会提出调查请求,目前相关调查正在进行中。
此次通过的收养程序国家责任强化三法,正是为改善上述问题、保障收养中“儿童最佳利益原则”而提出并进行讨论的。为强化收养中的公权责任所作的立法尝试,自以往起便持续推进,但多次讨论均告挫折。
在第21届国会前半期,作为主管常任委员会的保健福祉委员会中,Kim Sungju、Nam Insun(共同民主党)及Kim Mi-ae(国民力量党)三位议员提交了相关法案并主导讨论,最终推动法案通过。尤其是Kim Sungju议员在2021年国政监察中深入探讨了该问题,并将相关内容反映到法案中提出,同时与国内外收养人、养父母及亲生父母携手,为法案通过而努力。
从修改后的法律来看,为保障儿童的最大利益,国家应当鼓励并支持亲生父母亲自抚养子女。鉴于收养是以失去亲权的儿童为对象进行的,法律明确宣示,无论何种情形,都应当以强化支持体系为优先,使亲生父母不至于放弃子女。即便如此,如仍出现需要被收养的受保护儿童,将由国家而非民间对收养承担责任,且国际收养仅在国内收养确有困难时方可进行。法律全面禁止在收养中进行金钱交易。
收养对象儿童与预备养父母之间的结缘(matching)将由收养政策委员会进行审议,并新设家庭法院的临时抚养决定制度。
在结缘之后、预备养父母申请收养许可的审判过程中,如法院认为有必要促进儿童与预备养父母的早期依恋形成和相互适应,家庭法院可以作出临时抚养决定。通过该程序,将对预备养父母的抚养能力等作出最终判断。此外,在收养之后,还将提供系统性的后续服务,以帮助养父母与养子女的适应。在后续服务期间,由专业委托机构定期进行咨询,并提供和对接所需的福利服务。
所有与收养相关的记录和资料保管,以及收养相关信息公开业务,将统一由儿童权利保障院负责。目前由收养机构和儿童福利设施等保管的所有与收养有关的资料,将移交至儿童权利保障院,想要了解自身收养信息的收养人,可向儿童权利保障院院长申请公开收养信息。此举旨在强化收养人的知情权。
Kim议员表示:“自2013年签署以来,我们已近10年未能完成《海牙国际儿童保护公约》的批准,如今终于能够予以批准,我感到非常高兴。今后也将继续致力于营造一种环境,使亲生父母不必放弃子女而能亲自抚养,同时推动建立现实可行的支持体系和制度改进,让需要保护的儿童能够安全地遇到适合的养父母,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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