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也跨过全体会议门槛
对股价操纵等不公平交易行为征收惩罚性罚金内容的《关于资本市场和金融投资业的法律(资本市场法)》修正案于30日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规范虚拟资产不公平交易并保护用户的《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也闯过了全体会议关口。
资本市场法修正案当天在全体会议上以出席议员265人中260票赞成、5票弃权获通过。修正案规定,对利用未公开重要信息、实施操纵市场价格及不正当交易等不公平行为所获得的利益或避免的损失额,处以不超过其2倍的罚金。修正案还规定,不当得利金额的估算方式,采用从总收入中扣除总成本的方式进行计算。
此前,资本市场法修正案已于本月20日提交法制司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但由于围绕罚金数额及责任问题等提出质疑,审议被推迟,并于29日重新讨论后获通过。在法制司法委员会的讨论过程中,政府原案中要求被告就外部因素导致的价格波动部分进行举证的条款等被删除,反映了对将举证责任加诸被告的忧虑。同时,在查明存在股价操纵事实的情况下,如不存在不当利益或难以计算不当利益时,定额罚金的上限也由50亿韩元下调至40亿韩元。
《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制定案也在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制定案以出席议员268人中265票赞成、3票弃权获通过。
该法案规定,对具有证券属性的虚拟资产优先适用资本市场法,并为虚拟资产发生不公平交易时追究损害赔偿责任和征收罚金等提供法律依据。制定案还规定,如在国外发生的不公平交易对国内产生影响,也将纳入本法适用范围;将利用未公开重要信息的行为、操纵市场价格行为及不正当交易行为规定为不公平行为,并可处以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不超过5亿韩元的罚金。
根据法律修订,虚拟资产经营者将被赋予多项义务,包括将客户预付款进行存放或信托、为应对黑客攻击和系统故障等事故投保或加入共济制度、生成并保存虚拟资产交易记录等。但法制司法委员会在参考金融委员会意见后,暂时删除了与集体诉讼相关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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