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因“自主性”导致的保险会计更大混乱
由于保险公司会计准则被全面改编,行业陷入混乱。新会计准则IFRS17允许公司为准确反映自身实际情况,自行设定各类会计假设,这一点成为引发混乱的原因。
在新会计准则IFRS17中,引入了用于评估保险合同未来可获得收益的新盈利性指标——合同服务边际(CSM)。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先将其确认为负债,之后在合同维持期间逐步摊销并计入利润。在此过程中,保险公司可以“自行”选择按何种比例确认。监管机构认为,保险公司在这一部分作出了过于有利于自身的解读。业内估算的寿险和财险公司今年一季度合计净利润为7万亿韩元,但金融监督院掌握的数字约为5.23万亿韩元。也就是说,由于保险公司过度“乐观”的预期,产生了约2万亿韩元规模的业绩错觉效应。
争议扩大后,金融监督院首先对实报实销医疗保险的赔付率(已收保费与已付赔款的比率)、无解约扣除保险和低解约扣除保险的退保率等设定了基准。在预测未来赔付率时,合理做法是使用过去10年以上的赔付率统计数据,但监管层要堵住只利用新冠疫情期间偏低的赔付率来推算未来的变通做法。有观点指出,近期以寿险公司为中心销售竞争过热的短期缴费终身寿险,也有必要设定相关基准。因为在短期缴费终身寿险中,保费缴费期缩短为5至7年,销售规模却被急剧放大,而退保率却仍按既有长期终身寿险的水平套用,由此存在虚增业绩的隐忧。
但监管部门不可能每次都给出详细标准。如果对无数会计项目逐一设定细则,只会形成“补丁式”会计准则。如果保险公司只死守监管部门给出的最低标准,那么IFRS17“更准确反映实际经营情况”这一基本目的和原则也会被削弱。然而,也不能完全放任保险公司自行决定。任期固定的首席执行官,为了在任期内将业绩“包装”得更好,其动机很难被彻底约束。
归根结底,作为第三方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具备更强的独立性,并进行更为严格的制衡。今年是保险公司计量资产和负债的会计准则全部发生变化的第一年。事实上,由于保险公司的几乎所有会计处理都已改变,难以避免出现试错,只能尽量将其最小化。为此,会计师事务所的作用尤为重要。虽然编制财务报表的是保险公司,但由外部实施审计则是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责。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甚至比监管部门更早掌握保险公司业绩的实质,以及哪些会计假设最为贴切。恰逢金融监督院也从今年2月起,与精算顾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保险业界共同组建了工作小组(TF),推进制度改进,以便切实做好外部验证工作。会计师事务所不应将保险公司仅视为普通客户,而应充分履行独立监督者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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