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也同意…法院准许申请
同时保留韩国与越南身份的期望

一名与韩国男性结婚后取得韩国国籍、并创设了自己姓氏和本贯的越南籍女性,成功将儿子的姓氏和本贯变更为与自己相同。


23日,议政府地方法院表示,越南出身的婚姻移居女性A某提出的“请允许将儿子的姓氏和本贯变更为自己的姓氏和本贯”的申请已获准许。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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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子女变更姓氏和本贯,多发生在再婚家庭中随继父或养父姓氏的情形,或在离婚、丧偶后由母亲单独抚养子女的家庭中,因此此次申请颇为罕见。


2016年,在越南河内大学就读的A某,结识了当时赴越南旅游的韩国国籍的B某并结婚。婚后A某赴韩,在京畿道杨州市组建家庭,并于2018年生下儿子。当时儿子随父姓氏和本贯,被登记在家庭关系登记簿上。


此后2021年,A某取得大韩民国国籍,去年又创设了现用姓氏“A”及本贯并办理改名。


这对夫妇一直以让儿子同时具备韩国与越南双重身份认同为目标进行教育,每年假期都安排他在越南学习。


A某认为,应当让子女作为母亲祖国血统的一员形成身份认同,并希望在大韩民国,由一名外籍移民出身女性所创设的姓氏和本贯能够通过后代世代相传。


因此,她向法院申请,将子女的姓氏和本贯从父方变更为母方,提出“允许变更子女的姓氏和本贯”的请求。


作为丈夫的B某也积极支持子女变更姓氏和本贯。


据悉,B某表示,他对妻子“信任年长的自己,远赴异国他乡移居”等行为心怀敬意,平日也与妻子共同承担家务和育儿,并为实现性别平等的家庭而努力。


合议庭认为,与其说变更姓氏和本贯会带来负面影响,不如说其积极意义更大。


起初,人们担心,如果将姓氏和本贯改为可以推测为越南后裔的形式,儿子可能会遭受不必要的偏见,但合议庭认为,“(这种担忧)不应成为无视家庭成员个人尊严和两性平等这一宪法上利益的理由”,遂予以准许A某的申请。


合议庭还补充指出:“并无规定要求,只有在家庭关系发生变化或形成新的家庭关系时,方可变更子女的姓氏和本贯”,“此次姓氏变更有望进一步强化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融合。”


另一方面,以2021年为基准,韩国境内多元文化家庭子女人数已达29万名。根据今年5月统计厅资料显示,在全国新生儿中,多元文化家庭新生儿所占比例由2017年的5.2%上升至2021年的5.5%。



据女性家庭部今年5月发布的《青少年统计》显示,多元文化学生人数为16.9万名,以2022年为基准,同比增加5.4%。在我国中小学整体学生人数减少的情况下,多元文化学生人数却持续增加,与2013年相比已增长3倍以上。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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