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将事故犬移交给代管团体
团体:“杀一只狗解决不了问题”

一条拴绳松脱后在小区内游荡并撕咬8岁男童的狗,将在不予扑杀的情况下移交给动物保护团体。


22日,蔚山地方检察厅表示,已决定将该事故犬最终移交给目前受托保管该犬的动物保护团体——社团法人民比格救助中心。检方称:“要对事故犬实施安乐死,必须得到《动物保护法》规定的动物保护中心主任和兽医的协助,但这一点难以期待。”


目前由动物保护团体照料的事故犬。动物团体“Beagle Rescue Network”Instagram截图提供

目前由动物保护团体照料的事故犬。动物团体“Beagle Rescue Network”Instagram截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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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接着表示:“(事故犬)目前在专家的严格管理下接受训练和保护”,“综合考虑比格救助中心已表示将继续负责管理、以及在类似案例中作出移交处置等因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上述决定。”


此前,去年7月,在蔚山市蔚州郡一处公寓小区内,一条拴绳松脱四处游荡的珍岛混种犬突然扑向8岁男童A某,咬伤其颈部及四肢等部位,造成事故。


当时事故犬对A某攻击持续了2分多钟,恰好目击现场的一名快递员挥舞手推车,将事故犬从A某身边赶开并驱逐。据悉,A某颈部及四肢等处严重受伤,接受了缝合手术并住院治疗。


蔚山地方法院于上月31日以过失致伤罪,将进入审判程序的80多岁狗主人判处罚金500万韩元,并下令没收事故犬。但该没收并非意味着对扣押物进行“废弃”式扑杀,而是归国家所有,此次又作出移交给受托保管团体的处置决定。


在该判决之后,舆论中出现了要求对事故犬实施安乐死的声音。部分网友之间还出现了“狗的地位在人的之上吗”“为了维护动物权利反而摧毁了人权”等激烈反应。



对此,该中心方面主张:“杀掉一条狗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狗咬人事故的问题”,“虽说是事故犬,但责任在于未能对这条狗进行妥善控制和管理的狗主人,只追究狗主一方的责任才是合理的处罚方式。”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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