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继承农地出租给国家后出售 将推动“免征转让税”
农食品部推进非农户农地税制改革
出租托管8年后卖给公社 资本利得税减半
延长至16年则资本利得税全额减免
政府正在推进一项税制改革方案:由非农业经营者将其继承取得的农地出租并委托国家管理后再出售时,最高可享受100%的转让所得税减免。虽然可能会招致“连不务农的人也享受减税优惠”的批评,但该方案的优点在于,能够高效利用日益增加的非农业经营者继承农地。
综合19日《亚洲经济》的采访内容,农林畜产食品部决定推进为扩大非农业经营者参与农地银行业务而进行的税制改善工作。改善方案的核心,是引导非农业经营者将其继承农地出售给韩国农渔村公社。为此,农林畜产食品部在方案中具体分析了制度设计方式、支持方法以及预期减税规模,并已提交给主管部门企划财政部。
改善方案包括如下内容:若向公社进行8年农地出租委托后再转让,则减免50%的转让所得税;若出租16年后转让,则减免100%的转让所得税。若出租委托期限在8年至16年之间,则按年限比例给予转让税减免优惠。举例来说,若出售从父亲处继承的农地时,预计应缴转让税为1亿韩元,则通过利用该制度,最多可节税5000万至1亿韩元。
将非农业经营者享受100%转让税减免的标准设为16年,是在兼顾与农业经营者之间的公平性基础上设计的。根据《限制税收特例法》,若在8年间直接耕种的土地转让给公社,可享受100%的转让所得税减免。非农业经营者并未从事耕作,本不属于减税对象,但政府设想,今后将其向公社出租委托的2年视同为自耕1年,从而给予部分税收优惠。
并非农业经营者却拥有农地↑…通过税收优惠提高农地利用度的战略
该政策一旦实施,每年产生的减税金额预计将超过200亿韩元。根据韩国税收财政研究院的测算,假定今年实施该制度,则下一年度将产生201亿韩元的减税。预计减税金额在2025年为227亿韩元、2026年为256亿韩元、2027年为285亿韩元,将逐年增加。
政府推进此类政策,是因为非农业经营者名下的农地正在不断增加。原则上,农地只能在农业经营者或农业法人以从事耕作为目的时方可取得。但即便是非农业经营者,只要通过继承取得,也可以在1万公顷以内拥有农地。以2015年为基准,在全国共167.9万公顷耕地中,非农业经营者所有农地估计占42.8%(71.8万公顷)。考虑到农户老龄化,到2031年预计非农业经营者所有农地将再增加43万公顷。若简单考虑目前每年约减少1.6万公顷农地这一情况,则届时非农业经营者将拥有全国约80%的农地。
政府计划通过税制改革减少非农业经营者持有的农地,并将由公社收储的土地出租给青年农业经营者等。一位农林畜产食品部相关人士表示:“目前青年农业经营者已在要求政府,将每人2公顷的租赁上限提高到3至4公顷”,“若通过农地银行引导利用率较低的非农业经营者继承农地,将有助于满足不断增长的需求”。
企划财政部方面则保持审慎立场。这不仅会减少税收,还涉及改变农地税制优惠的基本原则。迄今为止,与农地相关的减税仅适用于从事耕作的人,一旦该方案实施,即便不务农也能享受优惠。企划财政部一位相关人士表示:“原则上,农地应由本人亲自耕种”,“(给予税收优惠时)也可以认为其缺乏耕作意愿,因此必须审慎考量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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