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权委员会(人权委)敦促制定对策,防止矫正设施在押人员的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人权委:“矫正机构在押人员个人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View original image

5日,人权委表示,已于上月19日建议OO监狱的A典狱长,为防止在押人员的居民登记号码等个人信息被第三方获知,应通过对职员开展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职务培训等方式,制定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的对策。


申诉人B先生为该监狱在押人员,他向人权委提交申诉称,其姓名、居民登记号码等个人信息被泄露给第三方。B先生于2021年11月收到A典狱长的通知,称发放给在押人员的新冠疫情共生国民支援金可以以Onnuri商品券形式存入账户。此后,A典狱长指示在押人员中协助狱警工作的志愿人员负责让其他在押人员在支援金领取确认书上签字,在这一过程中个人信息被暴露。


作为被申诉人的A典狱长方面答复称:“当时如要将支援金快速发放给众多在押人员,志愿人员的协助是不可或缺的”,“与其说是故意向志愿人员泄露在押人员的个人信息,不如说是在职务所需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维护在押人员权利和利益的过程中发生的事情”。


人权委方面指出:“矫正设施的负责人在认定某在押人员可作为其他服刑人员的榜样时,可以将其选任为志愿人员,协助负责狱警处理事务及其他工作”,但同时强调,“志愿人员只应限于协助狱警中相对简单的工作,如让其负责与在押人员个人信息自主决定权等各类人权相关的事务,并不适当”。



人权委还表示:“支援金领取确认表上记载了在押人员的姓名、居民登记号码和发放金额,当时志愿人员能够知悉包括申诉人在内的多名在押人员的个人信息和支援金额”,“由于忽视了确保个人信息安全性的措施,侵犯了申诉人的个人信息自主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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