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经营者总协会于31日表示,已向政府提交了《重大灾害处罚法》修订建议书。经营界称,《重大灾害处罚法》施行已满一年,但事故减少效果并不明显,只是经营风险不断加大。
政府作为“重大灾害减缩路线图”的后续措施,自今年1月起成立并运营《重大灾害处罚法令》改善工作组。近期一直在以专家为中心制定改进方案。对此,韩国经营者总协会提交建议书,请求工作组能深入讨论业界的诉求。
主要建议内容是对《重大灾害处罚法》中模糊部分予以明确。首先,主张将重大工业灾害死亡人数的范围,从现行的“1人以上”修改为“同时2人或最近1年内2人以上”。
此外,还请求将经营责任者的对象修改为“受托被赋予权力和责任,管理相关事业安全保健组织、人力、预算等的人”,以扩大范围。并要求将经营责任者的义务,明确为建立并落实与重大灾害发生原因具有直接关联的风险性评估体系、重大灾害发生时制定并落实防止再次发生对策、以及履行《产业安全保健法》上的管理措施。
除此之外,还有意见认为,应删除对经营责任者的刑事处罚条款,转为处以合理水平的经济罚款,或者将现行规定的“1年以上有期徒刑(设定下限方式)”改为“7年以下有期徒刑(设定上限方式)”。
同时,还补充请求,将50人以下小规模事业场所的施行时间延长2年,使其在政府帮助下建立并执行安全保健管理体系,从而获得遵法准备期。
Ryu Gijeong 韩国经营者总协会总括专务表示:“如果工作组仅重点审查政府路线图的内容,那么在消除现场混乱和经营风险方面将存在根本性局限”,“为使法律施行后暴露出的各种问题得以改善,有关修订案应尽快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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