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18日表示,针对通过线上流通·销售的畜产品制造业者以及无人肉店等470处开展检查后,查获10处违反《畜产品卫生管理法》等规定的业者,并已请求所属地方自治团体予以行政处分。
主要违规内容包括:▲超过消费(流通)期限的畜产品储存·销售(1处) ▲未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中的关键控制点(CCP)监控(1处) ▲经营者等未遵守相关义务(5处) ▲未实施自检质量检测(1处) ▲经营者未完成卫生教育(1处) ▲违反标示标准(1处)等。被查获的业者在由主管机关采取行政处分等措施后,将在6个月内再次接受复查,以确认是否完成整改。
另外,对线上销售量较大的畜产品以及无人肉店销售的畜产品等共720件进行抽检的结果显示,在畜产品加工品(火腿类)中检出1件含有食物中毒致病菌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在2件包装肉中,则分别检出残留物质磺胺类和食物中毒致病菌出血性大肠杆菌,相关产品已被采取召回并销毁的措施。
食品医药品安全处提醒称,在气温升高的夏季,通过线上渠道、无人肉店或自动售货机等购买畜产品时,应仔细确认内容物状态(是否有腐败气味、变色等)、储存温度及包装状况,并尽快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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