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行政革新方案

韩国国税厅为减轻纳税人的税务稽查负担,决定缩短现场稽查期限,并将资料提交要求压缩到最低水平。此外,还将新设听取纳税人申辩的听证程序和说明调查结果的说明会等制度,对税务稽查整体推进改革。


16日,国税厅发布了包含上述内容的《稽查行政创新方案》。国税厅自去年下半年起通过运行“正当程序·合法课税专门组织(工作组)”,对稽查行政进行诊断并寻求改进方案,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本次方案。


首先,对于会计处理透明、逃税嫌疑不大且积极配合提交资料的案件,将把现场稽查期限压缩至整体调查期限的50%至70%水平。此举旨在减轻税务公务员直接上门提问、调查的现场稽查给纳税人带来的负担。国税厅计划以首尔·中部地方国税厅的定期税务稽查对象为范围试点至今年年底,今后在完善改进事项后,向所有机构推广实施。


事前通知期限从现行的调查开始前15日延长至20日前。此举是回应“纳税人要充分准备税务稽查时间不足”的指责。对象为定期税务稽查中年营业收入低于500亿韩元的法人经营者和低于100亿韩元的个体经营者。


为在税务稽查过程中事先阻断过度的资料提交要求,并缩减因提交资料给纳税人带来的负担,国税厅还对“资料提交要求指引”进行了改编。反映了“在接受税务稽查时,过度的资料要求是最大困难”的纳税人意见,原则上禁止笼统、概括性的资料要求,通过系统化管理资料提交要求清单,仅在必要最小范围内索取资料。


国税厅还引入了由调查管理者直接听取纳税人申辩意见或困难并进行沟通的“调查管理者听证”,以及向纳税人准确告知并具体说明税务稽查结果的“调查结果说明会”制度。


此外,为了对可能限制纳税人财产权的课税决定进行深入审查,还在地方厅调查局内新设“课税前合法性审查会议”。对于与纳税人存在分歧的主要课税争点,由调查组、审议组和专家团队对课税法理和证据进行深度审查,由调查局局长作出是否课税的判断。



国税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通过吸纳国民和一线声音,在降低纳税人负担的同时,提高正当程序和合法课税水平,对税务稽查整体进行了创新”,“在税务稽查的全流程中严格遵守正当程序和合法课税原则,彻底保障纳税人权利,在一线实践‘让国民信赖的税务稽查’。”

国税厅缩短现场调查期限 新设“课税前合法性审查会议” View original image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