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烫手山芋”卖空]③各方齐声呼吁构建“彻底封堵非法卖空”系统
金监院提高罚款等处罚力度
个人投资者:“应以更严厉惩罚遏制其猖獗”
围绕卖空的赞成与反对争论激烈,但市场专家和个人投资者都认为,必须从源头上封堵非法卖空。近期,金融监督院查处了以压低股价为目的、故意发出卖出订单的非法卖空案例,并首次作出罚款处分。卖空是一种投资策略,即在并未持有股票的情况下先发出卖出订单,待股价下跌后以更低价格回购,再归还给出借方,从中获取价差收益。像这样先借入股票再卖出的“借券卖空”本身并无问题,但在未持有股票的情况下预先卖出的“裸卖空”,则属于违反资本市场法的非法行为。
据金融监督院介绍,自去年6月设立卖空调查专门小组、同年8月组建卖空调查团队以来,该团队对76起裸卖空案件进行了调查,并已完成对其中33起案件的处分。其余43起案件也将在“零容忍”原则下予以制裁。在资本市场法修订前发生的31起案件,被处以合计21亿韩元的罚款;修法后发生的2起案件,则被处以合计60亿韩元的罚金。资本市场法修订后这2起案件是首次被处以罚金的案例,相较以往仅停留在罚款和警告处分,处罚力度有所提升。
尽管监管当局在查处裸卖空和提高处罚力度方面不断加码,但个人投资者的不信任并未消除。今年裸卖空违法者数量创下2018年以来最高纪录。截至上月31日,裸卖空违法者案件数已达52起。考虑到去年全年违法者仅34起,这一数字相当可观。此外,在全部违法者中,国内机构的占比从去年的10%升至今年的27%,成为争议焦点。
韩国股票投资者联合会推测,此前被查处的裸卖空案件数量也应相当可观。这是因为国内电子系统的结构是,只要外国人或机构按下卖出按钮,卖空订单就会自动成交;而且即便卖空订单成交,证券公司也难以及时逐笔核实是否为借券卖空。Han Tuyeon代表Jeong Eui-jeong表示:“此次称是首次查处以压低股价为目的的裸卖空案件,这样的结果令人难以理解。由于我国卖空电子系统的结构本就难以阻止机构进行裸卖空,因此此前类似案例应该很多。”
Han Tuyeon为全面重启卖空提出了建议,包括:▲调查卖空账户过去10年的收益额 ▲统一不同投资主体的保证金比例 ▲统一卖空偿还期限 ▲构建裸卖空查处系统。Jeong Eui-jeong代表指出:“早在2018年,当时的金融委员会委员长就曾表示,将于2019年上半年建立裸卖空查处系统,但时隔4年多至今仍未建成。金融当局以需要天文数字的资金为借口,却连具体规模都未公开。”
也有观点认为,只要金融当局有意愿,完全可以建立相关系统,办法就是利用已经运行的外国人持股额度管理系统(FIMS)。该系统一旦发现外国人下达的订单超出额度,就会立即取消订单。不过金融当局的立场是,即便在系统层面加以阻断,只要有人为介入,就不可避免会出现错误。金融投资业界一位相关人士表示:“建立过滤裸卖空的系统,在成本等方面需要考虑的问题很多,因此难免耗时较长。相较之下,先行强化处罚或可成为替代方案。”但这位人士也补充说:“如果犯罪所得高于罚款金额,就很难指望能从根本上杜绝非法卖空。”
也有不少声音指出,目前尚无国家拥有能够事前拦截裸卖空的系统,由于无法监控所有交易,只能通过强化事后处罚来应对。资本市场研究院高级研究委员Hwang Seunghoon表示:“当然,事先阻断非法卖空交易最好,但要监控和追踪所有交易在现实中不可能,而且成本巨大。因此,应当像海外那样,在事后查处时大幅提高处罚力度并提高量刑标准。”议员Yoon Youngdeok则表示:“为防止法律明令禁止的裸卖空行为发生,监管当局应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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