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护理法案》的矛盾正在激化。在我国70年医疗史上,保健医疗界分成两派、持续对立长达2年,这还是第一次。可谓你死我活。政界也一片混乱,没有对话,也没有协商。究竟这部护理法案是什么,以至于整个国家闹得如此不可开交?
护理法案内容涉及护士的执照取得、业务范围以及待遇改善等事项。然而,护士的执照取得与业务范围与现行《医疗法》的内容完全相同,只是把《医疗法》中有关护士的部分单独摘出来分离成一部法而已。在护理法31个条文中,有24个与《医疗法》相同。关于待遇改善的事项也与《保健医疗人力支援法》中的内容相似,即便如此也仅是宣示性规定,只是要求政府和医疗机构负责人为改善护士待遇而努力。遵守也行,不遵守也无妨。只是换了一个“包装盒”,里面的东西却一模一样。为了换这个包装盒,社会付出了如此高昂的成本。从国民立场看,实在难以理解。
那么,仅仅更换“包装盒”,护士的工作环境就会改善吗?遗憾的是,即便制定护理法,护士的工作环境也不会出现戏剧性的好转。因为这从一开始就不是一部法律能解决的问题。改善护士工作环境或提升其地位,并不是靠写着抽象语句的法律条文就能实现的。为换“包装盒”而让全国陷入如此耗损性的争论,实在没有必要。
先听听护士们为何希望制定护理法。由议员 Kim Minseok 等49名议员提出的护理法案,其提案理由中有这样的内容:要从长远角度确保熟练护士等人力,就必须改善恶劣的工作环境,并实施为消除地区间人力供需失衡的系统性、综合性护理政策。这话是对的。护士是一份非常辛苦的职业。由于职业特性,需要实行三班倒,工作日程也经常变动。谁也说不清下个月自己什么时候上班、什么时候能休息。问起原因,说是护士人力不足。有人生病休假,或者为照顾年幼子女而请年假时,缺乏可替补的人力。一个护士要照顾18名患者,“护士执照”被称为“7年执照”(平均在职年限7年5个月)。环境之恶劣,实在过分。在这种状况下,护理服务质量不可能提高。凡是在医院住过院的国民都知道,照顾患者的大部分人力是护士。护士工作越辛苦,其带来的损失就越直接地转嫁到患者身上。
改善护士的工作环境是刻不容缓的问题,也必须增加在医院工作的护士人力,这对患者同样重要。护理法的立法宗旨本身非常正当,需要系统而综合的护理政策。然而,法律中并不会写入具体细节,最终还是要由政府通过政策来加以完善。在护理法案提交国会全体会议表决之前,政府公布了护理人力支援综合对策,提出将每名护士负责的患者人数从16人减少到5人的目标,并表示将分阶段推进落实。对策中还包括:通过健康保险财政支持替代人力的配置,使医院能够设计多样化的工作形态,护士可以根据个人情况进行选择。政府公布对策的次日,大韩护理协会发表声明,称此次对策具有系统性和综合性,是更进一步的政策,并予以称赞,同时要求政府切实执行并投入充足资源。政府必须按照护理协会的要求,以国家对护士待遇负全责并予以改善的决心,毫不懈怠地落实这些对策。如果对策仍有不足,就应不断倾听一线意见并加以补充。只有让一线护士切身感受到的政策,才算是真正到位的政策。
这才是答案。不要再为护理法案争斗了。对问题的诊断是准确的,但开出的“处方”错了。
Baek Daeyong 韩国青年立法政策学会理事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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