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0多岁男子无证驾驶被查后冒充朋友身份,因而在一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20多岁男子无证驾驶又冒充朋友…一审获缓刑 View original image


据法律界8日消息,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1单独合议庭(审判长 Jung Injae)于上月23日,以违反《道路交通法》(无证驾驶)、违反《居民登记法》及伪造私文书等罪名,对被起诉的20岁A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合议庭表示:“被告人过去因无证驾驶和盗窃罪多次受过处罚”,但同时也说明量刑理由称:“考虑到被告人对自己的错误予以反省,且盗窃案被害人并不希望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因素。”



A某被指控于去年4月19日凌晨1时30分左右,在首尔恩平区某道路上无证驾驶约2公里。在被警方查处并被要求陈述个人信息时,他报出朋友B某的居民登记号码,并在事实陈述书上伪造并使用B某的签名。此外,他还被指控于去年8月23日在恩平区偷走另一名被害人手提包内20万韩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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