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让杀死妈妈的爸爸付出代价” 子女恳求…法院采纳
因报复杀人被起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0年
一名五十多岁男子因违反接近禁止命令,前往举报其家庭暴力的妻子处,持凶器将其杀害,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0年重刑。
大田地方法院瑞山支院刑事第一部(审判长法官 Jo Yeongeun)5日以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的报复杀人等罪名,宣判被告A某(51岁)有期徒刑40年,并下令其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电子脚镣)15年。合议庭表示:“被告人的妻子和子女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其预先准备凶器等实施报复性杀人事实已经得到认定”,“作案手段同样残忍且不人道”。
A某被控于去年10月4日前往其妻子B某(当时44岁)经营的忠清南道瑞山市一家美容院,多次持凶器刺向B某致其死亡,被移送审判。案发约一个月前,A某曾以凶器威胁提出离婚要求的B某,并因B某报警举报,他又挥舞凶器将其刺伤,以报复伤害等嫌疑接受警方调查。经调查,由于B某拒绝与其达成和解,A某遂将其杀害。当时法院已对A某作出临时保护命令,禁止其接近B某的住所及工作场所,案发当日上午,B某还亲自向法院提交了要求A某迁出的申请书,但仍未能阻止悲剧发生。
此前,A某的子女曾于去年10月在国会“国民同意请愿”平台上,以“加强接近禁止与限制减刑事由相关法律”为题提交立法请愿称:“爸爸正以精神状况减弱为由,试图减轻刑罚,请帮助他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在此前的结案公判中,检方曾对A某求处无期徒刑,并申请下令其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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