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推进工时制度改革的背景下,一项针对企业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即便延长工时管理单位扩大,实行每周工作69小时这种长时间劳动的情形也将是极其例外的个案。
此前,雇佣劳动部于本月6日公布了工时改革方案,将延长工时的管理单位从“周”扩大为“月·季度·半年·年”,提出“工作多的时候,一周最多集中工作69小时,工作少的时候就充分休息”的改革方向。
24日,大韩商工会议所就工时制度改革方案以实施延长工时的302家企业为对象进行调查并发布结果。调查显示,如果将延长工时管理单位从周扩大为月、季度、半年、年单位,56%的企业表示将会利用这一新的延长工时制度。
在表示会利用该制度的企业中,72.2%称,将在交货量增加、设备故障、旺季等特定事由发生时临时性地加以运用。
表示在平时也会作为延长工时方案加以利用的比例为27.8%。
在被问及若变更延长工时管理单位时预计每周最长工作时间时,40.2%的企业回答为“52至不足56小时”,34.3%回答为“56至不足60小时”。也就是说,约四分之三、即74.5%的企业表示将控制在每周60小时以下。
其后依次为:60至不足64小时(16.0%)、64至不足68小时(5.9%)、68小时以上(3.6%)。
在延长工时改革后回答“每周将工作60小时以上”的企业中,相当一部分是人力短缺严重的制造业企业(90.7%)。从企业规模看,中小企业占比最高(76.7%)。
另外,在延长工时管理单位扩大后,选择以月为单位运营的回答最多,占46.7%;其后依次为季度(27.8%)、年(16.6%)、半年(8.9%)。
有意见指出,在延长工时扩大的情况下,也必须同步强化对劳动者健康权的保护。作为健康权保护方案,选择“制定更多可供选择的健康权保护制度”(32.5%)和“由劳资双方自主选择健康权保护方案”(30.8%)的企业较多。
关于年休假消化情况,45.4%的受访企业回答称通过休假将年假全部用完;表示以现金补偿年假的企业为54.6%。在不休完年休假而以津贴补偿的理由中,“工作量大,难以使用休假”的回答比例最高,为32.7%。
对于将超时劳动报酬以时间而非工资形式存入账户,之后以休假方式使用的“工时储蓄账户制”,表示“积极利用”(9.9%)或“将考虑作为制度加以运用”(37.8%)的企业合计为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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