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期延续的低利率时代,大量购买国债等长期债券的银行,因利率急剧上升导致所持债券价值暴跌,暴露出巨额账面损失的问题。雪上加霜的是,在金融市场不稳定的背景下,美国还叠加出现了银行挤兑事件,作为替代资产的虚拟货币市场再度躁动,证券型代币(STO)也成为重大议题。韩国国内方面,金融委员会也于上月19日举行的“第6次金融监管创新会议”上宣布,将允许发行证券型代币并推进制度化。
虚拟货币交易所往往以提供流动性和质押(将持有的虚拟货币存入以获取收益)奖励等、便利投资者为名,发行交易所自有代币。投资者持有此类交易所代币时,可以获得类似银行利息收入的回报。问题在于,这类代币会具有将该交易所价值进行分割持有的证券属性。对交易所而言,这类证券型代币议题并不受欢迎,因为一旦代币具有证券性,就会根据《资本市场法》被归类为证券,从而依据相关法律接受当局监管。相反,从投资者角度看,这意味着终于有了对以往部分交易所缺乏透明度行为进行规制的法律依据,可谓可喜之事。
如果制度运行得当,证券型代币将成为既能发挥区块链全新多样金融技术优势,又能利用证券市场长期积累的监管经验的难得契机。但若运作不善,则会沦为“想抓住两只兔子却一只也抓不住”的局面。监管当局为保障金融市场稳定所作的努力,与市场参与者试图规避监管之间的无形较量,从来不是新鲜事。
鉴于虚拟货币市场的急剧成长与变化,有必要检视监管当局是否已做好充分准备。以美国为例,独立机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正以竞合的方式,致力于提升虚拟货币市场的透明度与稳定性。在韩国,隶属金融委员会的证券期货委员会应当在虚拟资产市场监管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但其是否拥有足够的人力与基础设施,仍存疑问。
此外,税制在韩国也仍存在诸多不明确之处。美国方面,对虚拟货币挖矿及质押奖励,须按取得时点的市场价值,先按劳动所得税率缴税,此后因转让产生的收益再缴纳资本利得税。相反,如发生亏损,则可在每年3000美元限额内享受抵扣。虽然设定了抵扣上限,但对损失抵扣的结转期限不作限制。以往交易所代币一旦发行,往往在初期价格急剧上涨,而在质押期间价格大幅暴跌的案例屡见不鲜。撇开透明性争议不谈,考虑到这类市场行为,损失抵扣制度就显得更加重要。
韩国在多次延后之后,金融投资所得税制度预计将于2025年正式实施。问题在于,该制度下对虚拟货币挖矿及质押所得,是按劳动所得税率征税,还是将其并入金融所得等非劳动所得一并课税,目前并不明确。此外,损失抵扣的结转期限仅被限定为5年。在这种情况下,即便虚拟资产投资出现重大亏损,也可能难以实现充分抵扣。
证券型代币市场的成长与制度化,既伴随着巨大期待,也引发诸多忧虑。鉴于近期金融市场的不稳定局面,当下这一时点,与其说是市场参与者与监管当局相互牵制,不如说更需要双方寻求共识。
Kim Gyuil 密歇根州立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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