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女性家庭部发布儿童青少年性犯罪判决分析
受害者中女性占91.2%·平均年龄14.1岁
数据显示,针对儿童和青少年的性犯罪加害者中,六成以上是“认识的人”。其中,强奸、性交易、性剥削物受害案例中,“通过网络聊天认识的人”实施犯罪的比例最高。
女性家庭部23日发布了关于针对儿童和青少年性犯罪发生趋势和动向的分析结果。该分析委托韩国刑事·法务政策研究院进行,以2021年度因针对儿童和青少年性犯罪被判有罪并被处以登记个人信息处分的犯罪人的判决书为基础,分析了犯罪样态和特征、受害者相关事项以及终审判决结果。
2021年,因针对儿童和青少年性犯罪而被登记个人信息、纳入分析对象的加害者共有2671人,受害者为3503人。
加害者是认识的人的情况占60.9%,完全不认识的人占23.4%,家人及亲属占9.2%。加害者为认识的人的比例从2014年的35.9%、2019年的50.2%上升到2021年的60.9%;而完全不认识的人的比例则在同一时期从41.8%、34.8%下降到23.4%。
在强奸、性剥削物、性交易三类受害者中,被“通过网络聊天认识的人”侵害的比例均最高。强奸受害者中,有35.3%是被通过互联网认识的人实施犯罪;性剥削物受害者中,这一比例为66.5%。性交易受害者中该比例更是高达81.3%。
在加害者为通过网络聊天认识的人的情况下,受害者与加害者首次接触的途径中,以聊天应用程序占比最高,为44.7%;线上聊天最终发展为线下实际见面的比例为48.9%。
从加害者角度看犯罪类型,强制猥亵占比最高,为35.5%,其后依次为强奸(21.1%)、儿童·青少年性剥削物(15.9%)。
未满19岁的未成年犯罪者也占14.1%,其中12.9%的犯罪者是具有同类前科的再犯者。
从受害儿童·青少年的性别来看,女性占91.2%;受害者平均年龄为14.1岁,其中25.6%的受害者未满13岁。
与整体平均相比,利用摄像头等进行拍摄的受害者(16.0岁)以及性买卖介绍·营业受害者(15.4岁)的平均年龄更高。
儿童性虐待受害者(13.0岁)、准强奸受害者(13.3岁)、强制猥亵受害者(13.6岁)的平均年龄则更小。
在数字性犯罪中,受害影像形式中,照片占51.6%,视频占44.2%,图像合成物受害也占3.1%。
存在散布威胁的情况占20.0%,实际被散布的情况占18.9%,二者较2019年均有所上升。在散布威胁时,被强迫的内容中,“要求拍摄或发送更高程度的性影像”的比例最高,为60.8%。
作为散布媒介,一般即时通讯软件使用比例最高,占32.7%。在散布的影像中,由于面部或个人信息曝光等,可以识别出受害儿童·青少年的情况为49.7%,较2019年的25.4%有所提高。
对加害者作出的终审判决中,缓刑占比超过一半,为52.3%;实刑为39.5%,罚金刑为7.9%。与2014年实刑比例(33.0%)相比有所上升,而较2014年罚金刑比例(22.1%)则有所下降。
实刑比例较高的犯罪类型是性买卖介绍·营业(69.7%)、强奸(65.7%)。特别是性剥削物犯罪的实刑比例,从2014年的2.0%上升到2021年的40.8%;而2014年为72.0%(108件)的罚金刑比例,到2021年则降为0.0%(0件)。
平均有期徒刑刑期为3年10.3个月。强奸为5年0.8个月,准强奸为4年4.8个月,性剥削物为3年11个月,均高于平均刑期。
尤其是性剥削物的平均有期徒刑刑期,从2014年的1年4.7个月增加到2021年的3年11个月,增加了2年6.3个月。
被判处佩戴电子监控装置的性暴力犯罪者占3.8%,佩戴期限平均为11年5.7个月。就特别遵守事项来看,完成治疗项目(91.0%)、禁止接近受害者等(86.6%)的比例较高。
另一方面,女性家庭部通过2018年4月成立的数字性犯罪受害者支援中心(简称“数性中心”),提供24小时咨询以及儿童青少年性剥削物的预先删除支援服务,并运营地区特色咨询所,帮助受害者尽早恢复。
数性中心在2021年共提供18.8万件服务,2022年为23.5万件;其中,2021年实施3.3万件、2022年实施3.5万件预先删除支援。
今年,女性家庭部将推进首次儿童青少年性剥削物实态调查,在提供网络咨询的同时,为保障受害者在网上的“被遗忘权”,还计划与广播通信委员会等相关机构加强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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