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指在销售莱姆基金时疏于履行监督义务而在一审被判处罚金的新韩投资证券已提起上诉。
23日,新韩投资证券向前一天作出一审判决的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刑事第3单独合议庭主审法官Lee Geunsoo提交了上诉状。该审判庭于本月15日以违反《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有关法律》等罪名起诉新韩投资证券,并判处罚金5000万韩元。
新韩投资证券被控在前PBS事业本部长Lim某隐瞒基金不良情况、向投资者销售482亿韩元规模的海外贸易金融基金期间,疏于履行注意和监督义务。新韩投资证券适用了对违法行为的行为人和法人一并处罚的连带处罚规定。Lim于2021年12月在大法院被最终判处有期徒刑8年。
一审法院就与欺诈性不正当交易相关的《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有关法律》违反嫌疑认定新韩投资证券有罪,认为其未对Lim的行为进行足够的注意和监督以加以防止。但就不健全营业行为相关指控,则以“大法院判例认为承认法人的犯罪能力并不当”为由,作出无罪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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