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重审医保报销标准…强化外国人参保资格条件
《提升医保可持续性方案》敲定
预告将进行全方位大规模调整
将对磁共振成像(MRI)和超声检查的报销标准进行重新审查,并进一步收紧包括外国人被扶养者在内的健康保险资格条件。与此同时,还将推进多种措施,以通过提升健康保险费征收和管理方案、加强对非报销项目的适当管理、合理化个人自付上限制度等,来确保财政健全性。
健康保险政策审议委员会于28日听取并最终确定了上述内容的《提高健康保险可持续性方案》。由此看来,象征性代表前政府“文在寅医保”的报销范围扩大政策将被大幅度调整。
首先,将以医疗必要性为基础,对报销标准和项目进行大规模重新盘点。作为典型问题被指出的MRI和超声报销扩大,将以发现异常案例的项目为中心,进一步明确标准。例如,脑及脑血管MRI仅在神经学检查中出现异常所见的情况下才予以报销,并将原本最多按3次拍摄计算的标准,考虑限制为2次拍摄。对于肌肉骨骼系统等MRI和超声,将在审查医学合理性的基础上,推动以必需项目为中心的有限报销化;对于已登记及标准准报销项目,也将重新审查其医学实用性、治疗效果性和财政负担等是否符合纳入报销的标准,然后再决定是否纳入报销。
作为导致健康保险财政恶化的典型因素之一,外国人被扶养者的资格条件也将被强化。核心内容是在对外国人被扶养者适用健康保险时规定必须满足6个月的最低居留期限,以防止以就医为目的的入境。但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仍将按现行规定,在入境后即可立即取得资格。此外,对于在海外长期居留的永久居留者(未申报海外移居者),若以地区参保人身份入境韩国,将从入境满6个月后起才能享受健康保险。同样,对于长期在海外居住者中属于非永久居留者的海外留学生、外派人员等,将设置例外规定,维持其入境后立即可以使用健康保险的现行做法。
在强化健康保险费的征收和管理方面,将在维持地区参保人所得调整制度的同时,如果参保人享受了保费调整,事后确认其所得时,将对差额部分进行结算。还将把高收入长期欠费者选定为重点管理对象,进行集中管理,并扩大向信用信息机构提供欠费者信息的对象范围,以引导其主动缴纳。目前仅提供用人单位欠费者信息,今后将扩大至地区参保人欠费者(欠费满1年以上且金额在500万韩元以上)。
同时,为加强对非报销项目的管理,将推进对实报实销型医疗保险的改善,并实施扩大向消费者提供相关信息的举措。还将研究以门诊医疗利用量为基础的个人自付比例差别制度等方案,寻求减少过度医疗利用的路径。
政府表示,将以本次健康保险政策审议委员会确定的方案为基础,对今年内可以推进的短期课题加快落实步伐;对于中长期结构性改革方案,将在与医疗界及国民充分沟通后予以细化,并纳入计划于今年下半年发布的《健康保险综合规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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