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建筑工会成员收取2亿韩元月例费…若强迫招聘可按恐吓和敲诈罪论处
政府公布整治建筑工地违法行为对策
推动立法引入最高10年徒刑的即时处罚
[亚洲经济 记者 Cha Wanyong] 为了根除建筑工地内根深蒂固的建筑工会违法行为,政府已开始强力整顿。对于通过强迫招聘、威胁等方式收取工会专职人员费用及“月例费”的行为,将适用刑法上的强迫罪、威胁罪、恐吓取财罪,推动通过立法等补充措施,使其可被立即处以最高10年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罚金等刑罚。对于强索月例费、占据机具设备施工工程等行为,还将完善作为制裁处分依据的营业登记或许可证吊销制度。
国土交通部21日在国务会议上公布了与法务部、雇佣劳动部、警察厅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根除建筑工地违法·不当行为对策》。
为阻断和防止违法·不当行为进行立法补充
政府计划,一方面优先运用现行规定,对建筑工地内的违法·不当行为进行迅速制裁和处罚,另一方面同步推进必要的立法等补充措施。
首先,对于通过强迫招聘、威胁等方式收取工会专职人员费用及月例费的行为,将适用刑法上的强迫罪、威胁罪、恐吓取财罪,予以立即处罚。强迫罪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威胁罪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罚金,恐吓取财罪则可处10年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罚金等。
若利用机具设备占据施工现场,将适用刑法上的业务妨碍罪(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500万韩元以下罚金)等规定;对于违法的争议行为,将适用劳动组合法予以立即处罚(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万韩元以下罚金)。
针对因拒付月例费而引发的怠工(所谓“遵守法规斗争”)情况,将对相关安全规定进行整顿,使其能够符合预防产业灾害的宗旨并得到合理运用。此外,为减少在建筑工地非法雇用外国人时滥用用工限制处分的可能性,并保障现场人力供给顺畅,政府还将推进对处分期间的合理调整等措施。
此次对策中不仅包括应对劳方不当行为的内容,还纳入了保护建筑工人免受非法转包、拖欠工资等建筑经营者违法行为侵害的措施。
首先,将通过对报送至公平建设支援中心的举报实行举报奖励金制度,鼓励举报,并对涉嫌非法转包的工地(如由建设产业情报院发出早期预警提示的项目等)实施常态化现场调查。
为防止因工程款拖欠导致工资被拖欠、进而威胁建筑工人生计的情况,将改善采购厅的工程款支付系统。一旦在支付期限内发生劳务费等延迟支付,将在到期日前自动通知工程款支付负责人,督促其在期限内完成支付。
为改善建筑工人的工作环境,还将扩充施工现场的厕所、休息室等便利设施。国土部还计划,将目前在韩国土地住宅公社(LH)发包工地实施的建筑工人便利设施改善方案(设置冷热空调休息室、将福利设施运营费用计入工程款等),扩大至国土部下属的所有公共机构。
在全政府层面持续强化违法行为检查与取缔
以正式推进劳动改革为契机,政府自去年底起通过国土交通部专门工作组的运作以及警察厅为期200天的特别取缔等措施,积极应对违法行为。今后也将以在全政府层面开展违法行为检查与取缔为方针,推动形成健康的建筑工会文化。
国土部正把重点放在根除以强索月例费等为代表的塔式起重机相关违法行为上。根据实态调查分析结果,共有438人被查出收取月例费。其中前20%(88人)人均收取9500万韩元,收取金额最多的1人共获得2.2亿韩元(每月平均约1700万韩元)的月例费。
警察厅决定对建筑工地的组织性违法行为开展高强度取缔和调查。截至本月17日,共对400起案件、1648人立案调查,已将63人移交检方(其中20人被拘留),并正在对1535人进行调查。雇佣劳动部则计划从3月至4月集中开展对建筑工地劳资关系违法行为及强迫招聘行为的指导和检查,同时强化职权调查,对违法行为严肃应对。
此外,政府还将推动国土管理厅、各市道警察厅、地方雇佣劳动厅等各部门下属支厅、支所之间的协作,不仅共享机构间信息、检查违法行为举报现场,也将对辖区内主要工地实施常态化检查。
大韩建设协会、大韩专业建设协会、韩国住宅协会等相关协会也将在内部设立匿名举报中心,并就损害赔偿诉讼提供法律咨询等,积极支援遭受违法行为侵害的会员企业。
国土部部长 Won Heeryong 表示:“为实现本届政府三大改革课题之一的劳动改革,有必要使建筑工地恢复正常秩序”,“通过此次对策,政府将以全政府之力坚持到底,彻底铲除建筑工地上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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