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价格若异常上涨,地方政府有必要介入”
新冠疫情之后,被贴上“霸道高尔夫球场”污名的国内高尔夫球场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高企的果岭费和球童费、长期被放任不管的餐饮价格以及不合理的客单价等都是症结所在。专家指出,在这一现象背后,根本问题在于“供给不足”。
韩国休闲产业研究所所长 Seo Cheonbeom 9日指出:“国内高尔夫球场各种不合理惯例的根源,归根结底在于高尔夫球场供给不足。”事实上,2013年开业的高尔夫球场数量(折算为18洞)曾高达31.5座,但自2014年起大幅减少至每年约10座。自2023年至2027年,在建或推动中的高尔夫球场约有70多座,但何时开业仍是未知数。由于这一原因,大多数国内高尔夫球爱好者只能“硬着头皮”承担高昂费用来使用相关服务。
Seo 所长表示:“要增加高尔夫球场供给,就必须放宽政府对高尔夫球场建设的监管。”目前,文化体育观光部要求将高尔夫球场面积控制在旅游综合体面积的30%以内进行建设。尽管《旅游振兴法》中并无单独的限制条款,但文体部通过内部规定进行管制。考虑到目前大部分在推进中的高尔夫球场都建在旅游综合体内,这一规定的影响力不容小觑。
忠北大学体育教育学系教授 Ok Gwang 也强调应增加高尔夫球场供给。他主张,仅在垃圾、废弃物填埋场和废矿等不毛之地放宽管制,由地方自治团体参与设立“公共高尔夫球场”。
Ok 教授提出的项目模式大致分为收益型(建设—移交—运营模式)和租赁型(建设—移交—租赁模式)两种。建设—移交—运营模式,是指民间资本在地方自治团体的土地上建设高尔夫球场,之后将设施无偿移交给地方自治团体,同时在一定期限内负责运营,以收回投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由民间负责运营,因此需要地方自治团体对使用费进行干预。建设—移交—租赁模式,是指民间资本在地方自治团体的土地上建设高尔夫球场,之后将设施无偿移交给地方自治团体,并在一定期限内从地方自治团体处收取租金以收回投资成本。在这种模式下,由地方自治团体决定使用费。Ok 教授表示:“如果建立以地方自治团体为主体的公共高尔夫球场,将会产生各类费用下降的效果”,“为减少投资成本和投资风险,与其由地方自治团体100%出资,不如采用建设—移交—运营或建设—移交—租赁模式更为理想。”
也有观点认为,政府和地方自治团体应直接介入纠正高尔夫球场畸高的餐饮价格。仁荷大学消费者学系教授 Lee Eunhee 称:“高尔夫球场内的物价,应由企划财政部或地方自治团体的物价主管部门介入管理”,“即使是高尔夫球场内的价格,如果与市面价格相比过于昂贵,也可能对其他高尔夫球场或类似的酒店、民宿等产生外溢影响。因此,政府有充足的理由进行干预。”
Seo 所长表示:“现在正是矫正高尔夫球场高成本结构的最佳时机”,“如果不能落实适当的解决方案,高涨的果岭费、球童费等回落至新冠疫情前水平恐怕至少需要10年以上。应尽快采取大幅放宽高尔夫球场建设管制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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