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切断电子设备的Kim Bonghyeon外甥获刑8个月
两名协助者获缓刑:“在侦查过程中提供帮助”

[亚洲经济 黄瑞律 记者] 在协助“Lime事件主谋”前 Star Mobility 会长 Kim Bonghyeon 逃亡的3人中,只有其外甥 Kim某(34岁)在一审中被判处实刑。其余2名协助逃亡者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图片由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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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1单独合议庭法官 Park Yeongsu 于7日下午2时,对涉嫌损坏公用物品的前会长外甥 Kim某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同日一并宣判中,因涉嫌犯人逃逸等罪名的前演艺经纪公司相关人员 Hong某(48岁)以及与前会长姐姐属事实婚姻关系的 Kim某(46岁),各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和8个月,缓刑2年。


合议庭就外甥 Kim某表示:“被告人已承认错误,并在事后积极配合侦查,这一点对其有利予以斟酌”,但同时说明量刑理由称:“其在 Kim Bonghyeon 剪断电子监控装置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而使电子监控制度被架空。”


外甥 Kim某被指控的罪名为(损坏公用物品):在前会长于去年11月11日、即宣判前的最后辩论庭前夕逃亡时,将其载至京畿道河南市八堂大桥南端并驾车送达现场,以及使其所剪断的电子脚镣下落不明。由于 Kim某属于前会长的亲属,依照现行法律不以犯人逃逸罪处罚,因而适用了损坏公用物品罪名。


此外,合议庭就 Hong某指出:“其协助犯下重大犯罪的 Kim Bonghyeon 第一次逃亡,情节并不轻微”,但也表示:“看上去他在去年拒绝了 Kim Bonghyeon 再次请求其协助逃亡的要求。”接着称:“斟酌其在事后侦查过程中积极协助抓捕其他协助逃亡人员,并阻断筹措逃亡资金企图的情节。”


对 Kim某而言,在侦查过程中对抓捕提供了帮助,以及其作为前会长姐姐的男友、与其家人关系近似家属,这两点成为有利因素。身穿囚服的 Hong某与 Kim某在 Park 法官宣判结束后,微微鞠躬致意后离开法庭。


前演艺经纪公司相关人员 Hong某,被控于2020年2月在前会长于拘捕前被告人讯问(逮捕令实质审查)前夕逃跑时,以熟人名义预订酒店,为其提供藏身之处(犯人逃逸),并于2021年7月前会长获准保释出狱后,向其提供“黑手机”的嫌疑(违反电气通信事业法)。



与前会长姐姐属事实婚姻关系的 Kim某,则被控在去年前会长逃亡期间与其通话,并共享侦查进展情况的嫌疑(犯人逃逸)。三人均于去年12月被拘捕起诉。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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