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率型道具不标明抽取信息最高可判2年徒刑” 游戏业界监管进入倒计时
[亚洲经济 记者 Lee Seungjin] 以公开游戏中“概率型道具”信息为核心内容的《游戏产业振兴法》(游戏法)部分修正案已跨过国会第一道关口。对游戏业界核心商业模式的监管立法进入倒计时。业内难掩错愕之情。
违反概率型道具标示义务可判处2年有期徒刑
30日,国会文化体育观光委员会文化艺术法案审查小委员会将由 Lee Sangheon、Yoo Jungju、Yoo Dongsoo、Jeon Yonggi 等共同民主党议员和 Ha Taekyung 国民力量党议员提出的5件《游戏产业法》修正案进行合并审查并表决通过。
在去年12月20日举行的法案小委会上,因共同民主党议员 Kim Yundeok 反对而未能通过的《游戏产业法》修正案,在提交议案后时隔2年终于跨过法案小委会门槛。
在小委会通过的修正案此后将提交常任委员会全体会议。经小委会审议的法案大多也会在全体会议上获通过。通过全体会议的法案将离开常任委员会,移交法制司法委员会。这是法案提交本会议前的最后一道关卡。若不是朝野意见分歧较大的争议法案,通常可在法制司法委员会顺利通过并提交本会议,此后大多也会获表决通过。
此次通过的小委会修正案新设了概率型道具的含义。此前并无关于概率型道具的定义,一直遵循游戏业界的自律监管。修正案同时将概率型道具的概率公开义务化,要求标示通过抽取方式获得道具的概率。信息公开主体为制作商、发行商和提供商。所谓提供商具体指向尚不明确,但有解读认为是指谷歌、苹果等应用商店运营商或广告代理商。
若违反概率型道具标示义务,文化体育观光部部长可提出整改劝告并下达整改命令。如不履行整改命令,最高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文化体育观光部就 Yoo Dongsoo 议员主导提出的“Complete Gacha”(多重抽取)禁止条款以及 Ha Taekyung 议员主导提出的用户委员会设立条款,发表了“慎重”意见。所谓慎重意见在事实上等同于“反对”。
游戏业界:“属于过度监管”
围绕修正案通过,游戏业界一致认为这是过度监管。在游戏公司已自主推进道具概率标示的情况下,若进一步强化监管,只会让海外游戏公司获利。即使实施修正案,也难以对海外游戏公司强制适用法律。舆论认为,国内游戏公司反而可能遭遇所谓“逆向歧视”。
业界还指出,概率型道具的定义模糊,可能引发过度监管。修正案将概率型道具定义为:用户购买的概率型道具,其种类、效果、性能等由偶然因素决定。按这一定义,即便是游戏公司自己都未将其视为概率型道具的内容,也可能被归类为概率型道具而受到制裁。
此前,韩国游戏产业协会曾表示:“由于游戏物管理委员会的监测在物理上不可能全面覆盖,由熟悉内容的经营者自行划定责任范围并进行约束更为高效”,“在每一件广告宣传品上标示相关信息在物理上是不可能的”。
除概率型道具外缺乏合适替代方案
游戏业界虽然正尝试摆脱对概率型道具的依赖型盈利模式,但目前仍缺乏合适的替代方案。
最近,Nexon 在公开新作《跑跑卡丁车:Drift》时宣称不会引入概率型道具。
《跑跑卡丁车:Drift》的人气排名位居前5名之内,但销售额排名却徘徊在前50名之外。为了让游戏稳定运营,必须实现盈利,但在没有概率型道具的情况下,要赚取大量收入极为困难。
作为替代方案之一的主机游戏等付费游戏开发同样并不容易。必须以对主机需求较高的海外市场为目标,但韩国游戏公司在海外的知名度较低。与此同时,开发成本逐年攀升,却因用户反弹而难以提高售价。
各游戏公司自去年起运营了为开发新盈利模式而设立的专门工作小组(Task Force),但至今仍未拿出切实可行的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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