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威胁”不再是关键?曾讨论引入“非同意性交罪”后又撤回…在野党与女性界批评扩散
争议升级 女性家庭部称“只是说明推进程序”
[亚洲经济 尹瑟琪 记者] 围绕女性家庭部提出引入“非同意性交罪”仅9小时后又撤回一事,余波仍在持续。此前本月26日,女性家庭部在发布第3次两性平等政策基本规划(2023~2027年)时表示,将研究引入非同意性交罪,但因法务部和执政阵营反对而撤回。
非同意性交罪的核心内容是:只要性行为是在“未取得同意”的情况下发生,就可以按强奸罪予以处罚。该立法讨论之所以加速,是因为2018年前忠清南道知事 An Hee-jung 的性侵案件曝光。现行法律下,强奸罪仅在行为人动用暴行、胁迫,强行与对方发生性关系时才成立,被指在保护性暴力受害者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因此主张应以“是否同意”作为构成强奸罪要件的声音不断增强。
但也有意见认为,基于难以确认或判断同意与否的现实,需要更加慎重地推进。法务部表示:“就女性家庭部提出新设非同意性交罪一事,法务部曾提出‘这是涉及性犯罪根本体系的问题,需经过社会各界充分讨论等进行综合性审查’的慎重审查意见,持反对立场。”
国民力量党议员 Kwon Seong-dong 也以对方有可能遭到诬告为由,表明反对立场。他于1月26日通过脸书表示:“即使是双方合意的关系,事后也可能因对方意愿变化而遭到诬告”,“如果仅以受害人的主观意志作为犯罪成立的构成要件,将极其难以举证。”
还有意见指出,现实中许多性关系是在默示同意的情况下发生,一旦引入非同意性交罪,可能会将男性推向“潜在犯罪人”的位置。国民力量党议员 Cho Kyung-tae 对非同意性交罪表示,这是“把男性钉死为潜在性暴力加害者”,语气强烈地提出批评。
Cho 议员于1月27日通过新闻稿表示:“在发生性关系前要先询问对方是否同意,得到明确同意后才能发生性关系,这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国家对男女之间私密、最为私密的关系应当将干预降到最低”。
相反,女性家庭部对非同意性交罪的研究在半天内即告撤回,引发在野阵营和女性团体的批评。前共同民主党非常对策委员会共同委员长 Park Ji-hyun 在脸书上指出:“如果未经同意的性关系都不是强奸,那还能是什么”,“这是让女性人权倒退的暴行”。
女性界也就非同意性交罪事实上流产一事批评称,这与世界潮流背道而驰。由韩国性暴力咨询所、韩国女性团体联合会、韩国妇女热线等约200家女性人权团体组成的“为修改强奸罪而结成的连带会议”发表声明称:“非同意强奸罪是为解决性暴力而形成的全球趋势”,“应当落实非同意强奸罪”。
国会女性家庭委员会委员长、民主党议员 Kwon In-sook 也于1月28日在脸书上表示:“新设非同意性交罪是世界各国在性暴力议题中最核心的课题”,“这已是西方社会的普遍标准,也是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向大韩民国政府建议修改的事项。英国、德国、瑞典、爱尔兰、加拿大、西班牙等国也通过引入非同意性交罪,率先与国际社会人权标准接轨”。
另一方面,随着争议持续,女性家庭部就“研究新设非同意性交罪”被纳入规划的背景作出说明。女性家庭部发言人 Cho Min-kyung 于1月30日就非同意性交罪的引入表示,从去年9月至今年1月期间,多次征求各部门意见,法务部曾提出过一次意见。
对于“是否以引入为前提”的提问,Cho 发言人回答称:“请将其理解为‘研究’本身”,“此前提到将把详细推进计划纳入实施计划,只是就一般性基本规划课题的推进程序作出说明”。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