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 记者 Byun Seonjin] 除医院、药店和公共交通工具等场所外,解除室内口罩佩戴义务的时间只剩三天。自本月30日零时起,大部分室内场所的口罩佩戴将由“义务”转为“建议”。但在需要保护高危人群的空间内,室内口罩佩戴义务仍将维持,对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的患者及其接触者,以及密闭、密集、密接等“3密”环境,将强烈建议佩戴口罩。根据防疫部门的说明,以下以问答形式整理必须强制佩戴口罩的具体场所等内容。
问:在哪些场所必须强制佩戴口罩?
——在公交车、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客轮、渡船、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内必须佩戴口罩。但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之前,如在电梯、自动扶梯等处未佩戴口罩,不会被处以罚款。出租车在法律上不属于公共交通工具,但由于属于“3密”环境,被纳入室内口罩佩戴义务设施。
在疗养医院、长期照护机构、精神健康促进设施、残疾人福利设施等感染脆弱设施中,口罩佩戴义务同样继续维持。老年福利馆、敬老馆未被纳入感染脆弱设施的范围。
问:防疫当局为何不用“解除”,而是使用“建议”这一表述?
——防疫当局认为,新冠肺炎疫情并未结束,佩戴口罩的防护效果和必要性依然存在。此次仅是此前在必须佩戴口罩场所未佩戴时会被处以10万韩元罚款的“法律义务”被取消而已。有关部门呼吁,即便口罩佩戴义务转为建议,公众仍应将佩戴口罩、勤洗手、通风等个人防疫守则继续日常化。
问:有些场所如健身房等虽已解除口罩佩戴义务,但表示要将佩戴口罩作为营业方针,这种情况如何看待?
——防疫当局建议,在人员高度密集、飞沫易大量飞散、且通风困难的环境中佩戴口罩。对于拟自行制定额外防疫方针的经营场所,防疫当局表示无权干预。
问:今后是否还有可能再次恢复室内口罩佩戴义务?
——当局认为,像奥密克戎初期那样因新变异株而出现急剧再扩散的情况将较为少见。如果疫情水平未严重到对医疗应对能力构成巨大威胁的程度,则不会重新将口罩佩戴转为义务。
问:何时会全面解除口罩佩戴?
——包括公共交通工具、感染脆弱设施在内的口罩全面解除时间尚未讨论。防疫当局的立场是,目前新冠肺炎传染病危机阶段为“严重”,需先下调至“警戒”或“注意”,或者将目前作为第二级法定传染病管理的新冠肺炎,先行下调为类似流感的第四级。
为此,世界卫生组织(WHO)首先解除自2020年1月末起宣布的新冠肺炎“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尤为重要。定期召开的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卫生紧急委员会将于本月27日举行会议。鉴于近期全球新冠肺炎死亡人数较去年年底相比并未出现显著减少,继续维持PHEIC的可能性也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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