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申报成立组合和招募组合成员·建筑规模尚未确定

[亚洲经济 记者 Ra Youngcheol] 江原道春川市就近期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宣传的合作组合型民间租赁住房,提醒市民提高警惕。


春川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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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川市表示:“近期在互联网门户网站上正在招募发起人的合作组合型民间租赁住房,其户数、楼层数等建筑规模尚未最终确定,投资时需要格外谨慎。”


24日据春川市介绍,宣称“将在春川市厅附近建设”的合作组合型民间租赁住房,尚未办理组合设立申报和组合成员招募申报手续,同时也未最终确定地下7层、地上44层共400户的建筑规模。


《关于民间租赁住房的特别法》对合作组合设立之后,申请加入组合的人员的认购撤回及加入费返还等事项作出了规定。


由于《合作组合基本法》中并未对发起人阶段的出资金返还(撤回)等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在加入前必须确认加入合同书或章程、资金管理等相关事项。



在合作组合设立后推进的住房建设项目计划审批审查及各类审议等行政程序中,可能出现建筑规模和项目计划缩减或变更、项目流产等情况,因此投资时需要格外谨慎。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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