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货物联盟罢工作借口先改名号
删去托运人处罚条款 每年发布指导方针

[亚洲经济 记者 Jo Inkyung] 政府计划以强制性有所放宽的“标准运价制”取代去年引发货运联盟罢工导火索的“货车安全运价制”。


此前,国土交通部在长达16天的货运联盟总罢工结束后,自上月20日起组建了由货主、运输公司、货车车主参与的“物流产业发展协商体”,一直在讨论安全运价制的改编方案。以此为基础形成的事实上的政府方案,于18日在国土交通部和韩国交通研究院举办的公听会上对外公布。


[新闻术语]取代“货车安全运价制”的“标准运价制” View original image

安全运价制是为防止超时工作和超速行驶,向货车车主保障最低运输费,并对支付低于该费用的货主(委托货物运输的企业)处以500万韩元罚款的制度。该制度作为文在寅政府的国政课题推进,自2020年起以3年日落条款方式在水泥和集装箱货物运输领域试点并运营。


新制定的标准运价制不同于安全运价制,是一种不具强制性的指导性制度。货主向运输公司支付的运价不再强制执行,而是由政府每年公布标准运价。货主不必受政府规定运价的约束,可以自主决定运价并签订运输合同。但对运输公司向车主支付的运价则仍按现行方式予以强制。


对不遵守规定的运输公司的处罚,将先下达整改命令,再逐步提高罚款额度的方式予以放宽。不过,在货主与货车车主直接签约的情况下,经整改命令程序后,可向货主处以罚款。另外,当适用标准运价制的货车车主收入达到一定水平以上时,将被排除在适用对象之外。政府计划仅在水泥和集装箱领域以3年日落条款方式引入标准运价制,并在绩效评估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政府还将推进把不提供运输公司本职业务——运输货源、只收取委托管理费的委托管理专业公司,即所谓“挂靠公司”,从市场中清退的方案。挂靠公司因收取2000万至3000万韩元的车牌使用费和每月20万至30万韩元的挂靠费,被批评是在进行所谓“车牌买卖”。国土交通部计划对运输公司设定最低运输义务并对业绩进行管理,如未能正常开展运输业务,将减少其所持有的货车数量。被回收的车牌将发放给此前在该运输公司租用车牌的车主。



政府计划将上述内容纳入《货物汽车运输事业法》修正案,提交国会审议并推进。但由于此次方案不仅货车司机强烈反对,运输公司也表示强烈抵制,而在野党共同民主党的同意与否也并不明确,预计法案在国会的审议和表决过程将一波三折。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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