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经济岭南采访本部 记者 Gu Daeseon] 庆北开发公社19日在首尔市江南区与大韩商事仲裁院签署业务协议,承诺加强相互合作。


庆北开发公社作为庆尚北道代表性的出资公营企业,正积极推进以庆北道厅新城建设项目为首的道内各类开发项目和租赁住宅项目等。


大韩商事仲裁院是依据仲裁院法设立的国内唯一常设法定仲裁机构,自1966年成立以来,一直通过仲裁、调解、斡旋、咨询等诉讼外方式,为国内外商事纠纷提供综合争端解决服务。

庆北开发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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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机构通过本次协议的签署,决定在庆北开发公社推进的各类项目相关纠纷的解决方式上,就ADR(诉讼外争端解决)

及仲裁利用活性化的内部认知提升、制度基础的构建、仲裁制度利用范围的扩大、为强化纠纷解决能力而开展的教育与宣传项目运营,以及为激活仲裁制度和有效解决纠纷与矛盾所作的其他努力等方面,相互开展合作。


庆北开发公社社长 Lee Jaehyeok 表示:“通过与大韩商事仲裁院签署业务协议,作为以地区为基础推进项目的公营企业,将适当利用仲裁制度和ADR制度作为与合同相对方解决纠纷的方式,努力避免不必要的诉讼,并帮助当事人之间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案。”


大韩商事仲裁院院长 Maeng Suseok 表示:“期待通过对法律纠纷进行仲裁,人们在公共开发和公共建设领域能够形成一种共识,即纠纷可以更迅速、更高效地得到解决”,并称“将通过两家机构之间的紧密协商,持续开展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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