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与全球媒体竞争,必须先制定媒体法
[亚洲经济 记者 Lim Hyesun] 韩国有线电视广播协会17日表示,将在民间层面组建“媒体法制委员会”,以应对急剧变化的全球媒体环境。
媒体法制委员会由民间媒体领域专家参与的专家委员会,以及以负责立法实务的法律界人士为中心构成的实务委员会组成。委员会主席由西江大学法学专业研究生院教授 Hong Daesik 担任。
协会之所以成立媒体法制委员会,是因为在全球媒体经营者持续蚕食韩国国内市场的背景下,要求构建有利于强化国内经营者自主性和竞争力的法律体系的呼声日益高涨。
委员会主席 Hong Daesik 表示:“政府此前曾将成立媒体创新委员会作为国政课题提出,但相关讨论依然遥遥无期;虽然新设了负责公开广播媒体法制改革方案并推进制定媒体统一法的部门,但进展仍不充分。”
委员会以先行制定有助于经营者在具备自主性的前提下提升自身竞争力的媒体法案并向政府建言为目标。
委员会计划分析、整理目前在民间媒体领域发生的各种悬而未决的问题,使经营者在维持既有业务的同时还能发掘新服务,并将▲最低限度监管 ▲分层级准入 ▲公平竞争与用户保护 ▲公共媒体分离等内容以法案形式提出。
计划在2023年上半年首先拟定法案的基本框架。
Hong 主席指出:“随着数字技术的应用和媒体平台的发展,媒体领域的竞争格局以及用户的使用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但现行广播法制依旧只侧重于将以地面波为中心的公共责任扩大赋予现有民间媒体这一任务。”他接着表示:“民间媒体法制委员会将奋战在最前线,为新政府改进媒体领域政策和构建产业振兴基础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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