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产品20个中有6个含量不足50%
里脊含量不到1%也可标为“里脊糖醋肉”
“企业和政府应加强含量及标示标准”

随着方便食品的普及,“冷冻糖醋肉”的销量不断增加,但有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市面上销售的大多数产品,其肉含量不到一半。有舆论指出,企业在使用含量较低的原料的同时,却在包装和广告中标注“肉本真的味道”“里脊肉塞得满满的”等字样,给消费者造成混淆。


10日,消费者主权市民会议随机选取了消费者通过网络购物商城和线下超市等渠道能够接触到的国内20家制造商的20款产品,对冷冻糖醋肉的肉含量现状进行了调查。


被调查的20款冷冻糖醋肉产品平均肉含量为48.5%。最低肉含量为33.84%,最高肉含量为58.85%。在20款产品中,有多达6款冷冻糖醋肉产品的肉含量未能超过50%。


糖醋肉 <사진=픽사베이>

糖醋肉 <사진=픽사베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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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冷冻糖醋肉的主要原料比例未能超过50%,但相关规范含量的法律和制度并不完善,企业仍然可以将“猪肉”“整块肉”“里脊”等原料名称用作产品名称,从而诱导消费者。


食品药品安全处在《食品等标示标准》中规定,可以将原料名称作为产品名称的一部分,如果含有两种以上肉类(品种或部位)时,可以将含量最多的那一种作为产品名称标示。但由于缺乏关于含量的具体标准,即便单一肉类中仅有1%的里脊肉,也可以将产品命名为“里脊糖醋肉”。


即便消费者查看为了了解冷冻糖醋肉准确肉含量而设置的信息标示面(背面),也经常会遇到未标示含量的情况。因为在产品名称中使用了原料名称的情况下,可以只在主标示面(正面)标注含量,而省略信息标示面。消费者在对比购买产品时,只能费力地根据产品名称分别查看主标示面(正面)和信息标示面(背面)。


消费者主权市民会议表示:“冷冻糖醋肉企业应当优先生产符合消费者期待的食品,而不是只顾宣传产品”,“即使法律允许省略,也应在信息标示面上标注含量,以便消费者一目了然地掌握食品信息”。



该机构接着强调:“政府应当强化食品等标示标准,将食品的所有信息无一例外地标注在信息标示面上,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同时还应当明确规定作为食品主要原料的各类原料含量标准”。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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