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香奈儿韩国、路易威登韩国、爱马仕韩国、韩国可口可乐、韩国菲利普莫里斯、OB啤酒、好市多韩国等7家主要外资消费品及流通企业,去年以股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名义汇往总部的金额已超过1.4万亿韩元。它们将远高于在韩国取得的经营业绩水平的资金转移海外,在减轻法人税负担的同时,大规模资金外流却加剧了我国经常项目收支恶化。
根据11日金融监督院电子公告系统资料显示,7家外资企业以2024会计年度为基准向总部汇出的股息总额为1.4129万亿韩元,同比增加约26%。同期这些企业取得的当期净利润合计为1.2944万亿韩元。汇往总部的金额比净利润多出1185亿韩元。
分企业来看,韩国可口可乐向总部汇出的金额为1143亿韩元,相当于当期净利润516亿韩元的222%。其中包括股息510亿韩元、商标使用费416亿韩元、服务手续费216亿韩元等。
韩国菲利普莫里斯情况类似。韩国菲利普莫里斯向总部支付了1238亿韩元,高于其808亿韩元的净利润。其中反映了中期股息444亿韩元以及因品牌使用产生的特许权使用费794亿韩元。相对于净利润的汇款比例为153%。
好市多韩国将2648亿韩元汇往总部,相当于净利润(2240亿韩元)的118%。其中股息为2000亿韩元,特许权使用费为648亿韩元。特许权使用费按销售额1%固定支付,与盈利规模无关,属于无论盈亏都要流出的成本。OB啤酒则将3328亿韩元作为股息汇给总部。当期净利润为2410亿韩元,股息支付率为138%。
三大奢侈品牌同样实施了大规模分红。路易威登韩国在2815亿韩元净利润中派发了2170亿韩元,股息支付率为77%。爱马仕韩国在2095亿韩元净利润中派发了1950亿韩元,香奈儿韩国则在2060亿韩元净利润中派发了1300亿韩元,股息支付率分别为93%、63%。
相反,这7家外资企业去年在韩国缴纳的法人税总额仅为3662亿韩元,甚至不到股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汇往总部金额的一半。尤其是好市多韩国的法人税缴纳额仅为22亿韩元,仅相当于净利润的1%。舆论因此批评称,外资企业将其在韩国的营业机构视为“现金提款机”。
外资企业的境外汇款也会影响经常项目收支。外资企业集中汇出股息的4月份,反映居民与非居民之间“薪酬及工资”“投资收益”差额的初级收入收支往往出现赤字。根据韩国银行数据,今年4月经常项目顺差为57亿美元(约7.725万亿韩元),受外国人股息等影响,较3月减少逾30亿美元。初级收入收支也从3月的32.3亿美元顺差转为4月的1.9亿美元逆差。自2010年以来截至去年,4月初级收入收支除2012年(顺差224.1亿美元)外,其余年份全部录得赤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