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女团NewJeans在与所属公司ADOR的专属合约尚未终止的情况下,打着新团名“NJZ”强行开展活动一事踩下了刹车。21日,联合新闻报道称,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第50部(金相勋首席法官)裁定,支持ADOR方面针对NewJeans成员5人金敏智、Pham Hanni、Danielle、Kang Haerin、Lee Hyein提出的禁止签订广告合约及维持企划公司地位的保全处分申请。
合议庭表示:“当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关系破裂时,艺人可以解除专属合约”,但同时指出:“关于合同关系已经发展到难以维持的程度这一事实,主张合同关系消灭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本次保全处分申请,是ADOR为确认自己仍然享有NewJeans企划公司地位,并为防止成员在未经公司批准或同意的情况下独自进行广告活动而提出的。
法院:“合同关系是否消灭,须由NewJeans举证”
此前在本月7日进行的保全处分审理中,ADOR方面主张,NewJeans五名成员单方面通知了解除专属合约,而NewJeans的成长离不开ADOR在有形与无形方面的积极支持,因此并不存在正当的解约事由。ADOR还称,在专属合约尚未终止的状态下,五名成员公布新团名,并表示将与新企划公司签约等,持续累积违反专属合约的行为。
以NJZ名义强行活动被叫停
虽然在保全处分审理中当事人没有必须出庭的义务,但NewJeans五名成员仍亲自出席了法庭。NewJeans一方反驳称,即便母公司HYBE持续对其旗下其他组合与NewJeans进行差别对待和牵制,ADOR却对此听之任之。此外,NewJeans方面还强调,由于HYBE持有子公司超过75%的股份等结构性因素,ADOR事实上无法独立作出决策,因此HYBE的过失实质上就是ADOR的过失,成员发出的专属合约解除通知合法且正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