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ainer
Dim

赠品诱人却“拒绝退款”…准新人们欲哭无泪

最近参观婚礼博览会的准新娘金某(33岁)与礼品公司A社签订合同并预付了30万韩元。她是被商家“当天在现场支付定金即可发放七折优惠券”的承诺所打动。金某一周后前往门店,但因没有看中心仪的礼品,便要求退还定金。然而商家方面以合同中已明确写有“定金不予退还”条款为由,答复称无法退款。



在釜山举办的一场婚礼博览会。

在釜山举办的一场婚礼博览会。

원본보기 아이콘
3年间受理444件维权申请

参加婚礼博览会的部分商家引导消费者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后,又拒绝退款的情况接连发生。这些商家主张,一旦消费者支付定金,即视为正式签约,因此坚持“概不退款”的立场。


根据韩国消费者院去年9月发布的资料统计,自2022年至去年7月,与婚礼博览会相关的受理维权申请共计444件。维权事由中,以拒绝撤销要约最多,占46.8%(208件),其次是拒绝解除合同及索要过高违约金,占43%(191件)。按品类划分,婚礼筹备代办服务占48.2%(214件),礼服及韩服租赁占20.5%(91件),贵金属等礼品合同占14.6%(65件)。

以赠品为诱饵引导支付定金

实际上,在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准新人之间,通过婚礼博览会与礼品及礼服公司签约后又遭到拒退定金的案例大量出现。他们吐露,自己是被赠品诱惑,一时糊里糊涂就在当天签了合同。


准新郎朴某(34岁)表示:“礼服公司说,只要当天在现场支付定金,就免费赠送价值数十万韩元的手工皮鞋。”他还称:“商家把赠品拿出来一字排开放在眼前,顾客自然就会觉得,如果按原价买商品就亏了。”


问题在于,事后如果改变主意想撤销合同,往往很难拿回定金。这些商家认为,消费者一旦支付定金,就已经正式签约,因此无法退款,并在合同中单独注明“概不退款”条款。


在首尔麻浦区阿峴洞婚纱一条街上,一名市民从身着婚纱的模特前走过。韩联社供图

在首尔麻浦区阿峴洞婚纱一条街上,一名市民从身着婚纱的模特前走过。韩联社供图

원본보기 아이콘

视同正式合同而拒绝退款

计划在明年12月结婚的准新娘崔某(29岁),因未能从礼品公司拿回定金,只能按原计划完成购买。崔某表示:“商家说合同上已经写明不予退款,因而拒绝退还定金。想到已经支付的钱太可惜,只能硬着头皮买下婚戒。”


但消费者界指出,婚礼公司拒绝退款的行为存在违法嫌疑。通过婚礼博览会达成的合同,属于经营者在自己营业场所以外销售服务的行为,因此应适用《上门销售等相关法律》(上门销售法)中的退款规定。


韩国消费者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上门销售法,消费者可在14日内要求撤销要约或退还定金。如果商家拒绝退款,消费者可以通过韩国消费者院申请维权救济;如经营者仍然拒绝,可通过消费者纠纷调解委员会启动调解程序。”

top버튼